私募基金监管合规事宜Checklist及温馨提示

来源:汉坤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尊敬的客户: 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就私募基金的规范运作做出了进一步要求,因相关要求对于各大基金内部合规有较大影响,我们

尊敬的客户:
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就私募基金的规范运作做出了进一步要求,因相关要求对于各大基金内部合规有较大影响,我们准备了如下Checklist及温馨提示供您参考,请尽快确认以下合规事项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合规。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与您对接的相关律师。
合规事宜Checklist及相关说明
□ 是否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说明:所有私募基金的管理人(“管理人”)均应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是否已完成所管理基金的备案手续?
说明:管理人登记时间不满12个月的,首支私募基金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备案;满12个月的,首支私募基金须在2016年5月1日前备案;2016年2月5日之后新登记的管理人,6个月内须办理首支私募基金备案。逾期未办理备案则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管理人事项、基金事项的变更(包括在系统登记的所有信息的适当更新,比如工商变更事项)是否已经在基金业协会系统完成信息更新?是否已按时提交管理人的审计报告?
说明:未按时报送、提交的,将暂停基金备案申请、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公示。
□ 是否已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说明:
管理人在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记的:
未备案私募基金的(包括已提交备案申请但尚未完成备案的),首次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前需补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协会视情况要求补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有重大事项变更的,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管理人在2016年2月5日后新登记的:
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 是否已设置合规/风控负责人岗位?
说明: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均需设置该岗位,该岗位人员不得是投资人员,且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管理人高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说明:
取得条件:
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科目二);
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第三方开具证明,银行托管单、券商托管单、产品编号等证明文件)+科目一;
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具有相关资格证或成绩查询单等协会认可的证明文件)+科目一。
特别提醒:基金从业资格问题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涵盖内容。提请各位注意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如拟上市项目中对基金备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或从速报名考试,以免耽误基金备案进程。目前3月的考位已满,最早可报名4月考试。
考试形式和通过标准:
每一个科目为100道选择题,答对60道为通过。
维持资格:
每年15学时后续培训。
时限:
2016年12月31日前提交高管从业资格取得的变更申请,逾期则协会将暂停受理基金备案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其他:
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可以参加考试。
□ 管理人是否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说明:私募基金管理人还须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如有需要,汉坤可协助草拟相关制度文件。
温馨提示
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情况,可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汇”手机APP客户端。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具体信息链接:
考试通知:http://www.amac.org.cn/cyrygl/kspt/cyksxx/389438.shtml
教材信息:http://www.amac.org.cn/cyrygl/kspt/cyksxx/3894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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