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怎么办

来源: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文章摘要
我国仲裁法规定,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包括: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仲裁协议,明确仲裁事项和机构,向新的仲裁委员会申

我国仲裁法规定,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包括: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仲裁协议,明确仲裁事项和机构,向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注意,原仲裁协议因裁决被撤销而失效,新协议需独立达成。
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无法达成新的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程序需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定,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并明确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9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仲裁法》第58条:明确了仲裁裁决可被撤销的法定情形(如无仲裁协议、程序违法、证据伪造等)。
总之,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应根据争议性质、证据情况及对方态度选择救济途径。若希望继续通过仲裁解决,需及时协商新协议;若倾向诉讼,应尽早准备证据材料并关注管辖法院的选择。确保程序合法,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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