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与《管理办法》相衔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96号),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进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涉及自然人投资者准入要求、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报送及档案留痕要求等方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本次修订对2017年7月1日前已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继续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并无影响。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新规简评
作者:智斌 郑晓丹来源:汉坤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