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法每周听》节目是视听版的《每周法规与热点信息速递》(2019年第44期),其内容由天达共和律师团队编辑,涵盖最新的法规动态和热点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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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
11月14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正式发布。《纪要》共计12部分130个问题,内容涉及公司、合同等民商事审判的绝大部分领域,直面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密切关注正在制定修改过程中的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法律的最新动态,密切跟踪金融领域最新监管政策、民商法学最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其中,《纪要》回应了公司纠纷案件中“对赌协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表决权限制等争议问题,明确了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救济以及借款合同中的部分争议问题。对于担保的一般规则、不动产担保物权等问题,《纪要》也分别给予回应。
2、《健康保险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11月12日,银保监会公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同时,《办法》明确,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夸大保险保障范围,不得隐瞒责任免除,不得误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保险条款中的保险、医疗和疾病等专业术语提出询问的,保险公司应当用清晰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
3、证监会就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征求意见
证监会日前起草了《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科创板再融资办法》主要内容包括:设定基本发行条件,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优化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鉴于非公开发行对象主要针对具有较高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设置相对公开发行较低的负面清单形式的基本发行条件。
4、新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力度加大
11月11日,国资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动态管理。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决定对激励对象全体和个人权益的授予和生效(解锁)。同时,《通知》还专门提出了“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并给出了有针对性的操作指南,其中特别明确了尚未盈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
热点信息
1、最高法出台意见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强调,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人民日报报道)
2、沪深交易所从严监管ETF减持 股东认购ETF计入减持份额
沪深交易所此次则明确,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沪深交易所采取基金管理人、股东事前承诺,交易所进行事前检查和事后监管等多种措施,确保相关股东认购ETF所用股份数量不超过规定的减持比例。(财新网报道)
3、孙杨在瑞士出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听证会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15日在瑞士蒙特勒举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FINA)案的公开听证会。孙杨出席此次听证会,并呼吁全世界的体育组织尊重运动员基本权利,遵守体育组织自身制定的各项规则。(新华视点报道)
4、因“双十一”商标被宣告无效 京东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15日消息,京东“双十一”系列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于14日开庭。原告京东认为,“双11”、“双十一”均系商业促销活动节日的通用名称,阿里的在先商标缺乏显著性,且涉案服务上从未实际使用过,因此,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公司的在先商标不可能造成混淆。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及呼叫相近,公众易认为其为系列商标。本案未当庭宣判,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中国新闻网报道)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新法每周听》No.44(2019)
作者:天达共和法律观察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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