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躺,只能卷,还没有加班费?

来源:万益说法

文章摘要
近期,多个“加班”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强制加班,劳动者能拒绝吗?用人单位能不能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因加班引发的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近期,多个“加班”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强制加班,劳动者能拒绝吗?用人单位能不能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因加班引发的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涉及哪些法律条款?今天我们就让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解答“金牌打工人”菜小神遭遇的一些职场问题。
01
小神:公司安排的违法超时加班,我想休息能够拒绝吗?
律师:可以。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协商一致,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没有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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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02
小神:我拒绝公司违法超时加班安排了,公司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辞退我该怎么办?
律师: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您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可以向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03
小神:入职时公司让我签放弃加班费的协议,我还能主张加班费吗?
律师:可以。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你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04
小神:公司之前安排我清明节加班,现在强制补休我可以拒绝吗?我想要加班费啊!
律师:可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应优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条链接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05
小神:公司说五一安排的是值班不是加班,不用给我加班费是真的吗?
律师: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规定,一般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来确定。但如果公司安排你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值班期间不可以休息,则不属于值班的范畴,公司应当向你支付加班费。
06
小神: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我想知道公司拖欠我多少加班工资?
律师: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时数×1.5倍。
2.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休息日加班天数×2倍。
3.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注:上述加班费计算基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约定、实际工资结构等因素确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07
小神:加班费争议,谁来举证吖?
律师: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有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提供证据,或者就相关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提供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而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08
小神:我现在还需要这份工作,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有时效限制吗?
律师:加班费争议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即可以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没有时效限制。若员工已离职,申请仲裁则有1年的时效限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过上述的问答,相信各位职场人都对自己在职场上与加班相关的合法权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希望这些知识能帮助到每一位职场人,在我们的劳动权益受到不正当的妨碍时,能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是“五一”劳动节,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致敬我们每一位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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