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案件正引发国人的关注,9月7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表示:“数据触目惊心,电信诈骗已成社会公害!”。
山东临沂市准大学生寒门少女徐某某、山东大二男生宋某某遭电信诈骗,银行卡内资金被骗,两名学生猝死,疑与被骗有关。广东揭阳女大学生蔡某某被骗万元学费后自杀身亡。
临沂18岁女孩徐玉玉,在接到一通诈骗电话后,被骗走学费9900元。得知被骗后,徐玉玉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最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值得欣慰的是,上述案件公安部门已经相继告破或陆续侦查中。
129名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大陆51人、台湾78人)日前乘坐中国民航包机,被我公安机关从亚美尼亚带回,涉及中国大陆十多省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成功告破。警方初步核实5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骗金额700余万元。
9月2日,上海荟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刘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被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使这起涉及全国2000余名被害人、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得到迅速办理。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正在逐步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惩处力度。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指出,依靠法律手段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同时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近日,笔者接受某特大电信诈骗案一家属的委托,对某一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本文只是针对办理相关电信诈骗案件的过程中遇到的事实,发表一下所思所想以及对该罪名进行法律上的梳理。
犯罪嫌疑人赵某因该诈骗案被羁押在某市看守所,笔者接受委托后,立即赶往承办侦查案件的刑侦部门,得知这一特大电信诈骗案的一些信息。界时,赵某的丈夫李某已经在河南待了十来天,因为《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案件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望眼欲穿,心急如焚,却无可奈何。李某诉说双方有一岁多的小孩在家嗷嗷待哺,妻子赵某只有二十多岁,参加这项工作不过一月左右。讲到伤心处,这位94年出生的小伙子眼含泪花,六神无主,只想让妻子早日取保候审,与家人团聚。
笔者办好委托手续后,马不停蹄赶往某市看守所会见,奈何看守所会见的人多,公安在不停的提审,笔者等到下午5点多才排上队。犯罪嫌疑人赵某是一位标准的南方女子,看起来弱不禁风,很难将她与这起特大电信诈骗案联系起来。话未出声,眼泪已是滚烫而出。笔者忙安慰告诫,并及时说法。赵某苦诉,本是为减轻家庭负担,才误入歧途,只是按照老板吩咐做事,并不知道是违法犯罪,也是一名受害者,至到被抓的当天,才知涉嫌诈骗,悔之晚矣。
这真是“罪过本自微末始,陷身囹圄悔方迟”。
笔者并不想对本案的当事人的所作所为,有什么过多的评论。只是想来法律会有公正的判决吧。
目前电信诈骗案件的持续高发,使得人们群众的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电信诈骗已经影响了我们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我国对电信诈骗犯罪的规制并未作出单独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处罚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为了有效惩治高发频发的“电信诈骗犯罪”,2011年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电信诈骗定罪量刑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电信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包含的为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害的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电信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指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进行交流所维持的正常的公共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表现在违反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利用通信技术工具实行的诈骗行为。诈骗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彩票中奖、购车退税、电话欠费、网络购物以及最新报道的大学生奖学金等等。
电信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犯罪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对于非法占有的欲望十分强烈,行为人具有极强的主观故意。
这只是罪名构成的简单罗列,枯燥而乏味。但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鲜活的故事和人群。犯罪嫌疑人赵某已然尝到了不知法、不守法的苦果,“鱼沈雁杳天涯路,始信人间别离苦”!
生活还在继续,善恶有报,因果轮回,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残酷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擦亮双眼,看穿事件本质。没有人愿意做生活的悲剧,可悲剧每天都在上演。
鲁迅说,悲剧就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有些时候,比悲剧更可悲的是,美好的东西总被毁灭,毁灭的路数又总在重复。不想让悲剧重演,请守住心底的那一份真!
鱼沈雁杳天涯路,始信人间别离苦
作者:陈永俊 李慧来源:京师豫见

近日,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案件正引发国人的关注,9月7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表示:“数据触目惊心,电信诈骗已成社会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