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方面的硬核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来源: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六、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答:首先,每个月计薪天数=(365天—108周末天数)÷12个月=21.75天。

六、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答:首先,每个月计薪天数=(365天—108周末天数)÷12个月=21.75天。其次,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如果是非全日制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超出以上两种工作时间,就会算作是加班。
基于以上参数,以及上期文章中所列不同种类加班应付的工资倍数,我们可以计算出加班费计算公式:
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七、如何证明自己加班的事实?
答: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表、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八、出差时恰逢双休是否算加班?
答:周末一般是我们放松休息的时间,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在进行与用人单位利益有关的劳动工作。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劳动者在此期间提供了劳动的,应为加班。同时,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已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且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九、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答: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解释,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能少于加班时间。不能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注意: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补休,须支付加班费。)
十、公司周末组织开会或者培训,算加班吗?
答: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因此,认定是否加班要考虑两个情况,即:“用人单位安排”和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对于全日制工作的员工,公司安排员工在周末开会培训,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而周末开会培训也是履行单位工作,属于为了落实本单位工作而进行的活动,应认定为加班。即便不是从事本职工作,但用人单位安排的目的在于使劳动者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也应算是加班。
以上便是笔者为大家归纳的加班方面的十条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对加班有新的认识,平衡好自己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毕竟我们在坚持工作之外,还必须养成坚持休息的习惯。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