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到翻新手机怎么办?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深圳的袁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上的一个名叫何孟彬的人所经营的网店“宾宾数码店”里购买了一部名称为“【官方正品】全新美版苹果手机”,袁先生支付了2000多元。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深圳的袁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上的一个名叫何孟彬的人所经营的网店“宾宾数码店”里购买了一部名称为“【官方正品】全新美版苹果手机”,袁先生支付了2000多元。在商品详情页上显示有“全场包邮、7天退换、48小时发货、假一赔十”等字样。
袁先生收货后,发现手机是翻新扩容换壳机,于是到苹果官方授权维修点“APPLE深圳益田假日广场”进行验机。结果证实为翻新机。
于是,袁先生提出退款退货,商家于次日同意退款退货。之后,袁先生又撤销了售后申请,并将售后类型改为“退款”,问题描述为“经过验证,该机器是翻新机,商家违反了全新的承诺,也违反了假一赔十的承诺”。同一天,商家拒绝了这一申请,拒绝的理由是“不支持赔偿,仅支持退货退款”。
次日,袁先生重新申请退款退货成功,拼多多官方客服回复,“尊敬的用户,已经为您处理该笔订单的退款,款项会原路返回您当时支付的账号,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考虑到消费体验,可为您申请一张200元无门槛优惠券,如您需要办理可在7日内联系平台为您办理。”袁先生于同月24日收到退款2000多元。
在袁先生申请售后的过程中,拼多多平台要求商家于规定时间前妥善处理,逾时未妥善处理的,平台将介入退款,涉案产品下架。
袁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和拼多多平台十倍赔偿,并赔偿打官司的差旅费等损失。
【被告辩称】
平台公司答辩:第一,本案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合同双方袁先生和何孟彬,本公司只是电子商务平台,并非涉案合同当事人,何孟彬作为实际商家向消费者承诺假一赔十,应当由他自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本公司已经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尽到了作为平台对商家的所有管理义务,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原告诉请的维权损失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
而被告何孟彬没有出庭,当然他也会为他没有出庭而付出代价。如果他出庭,该从什么角度来抗辩呢?无外乎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反驳翻新机不是假货,一方面对假一赔十是否是法律承诺进行论述。
【法院观点】
法院总结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一、涉案产品是否属于“假货”。
二、原告主张十倍赔偿能否得到支持。
三、被告平台公司对于原告的维权费用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问 解答
01【假一赔十能否得到支持?】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假一赔十”条款是商家销售产品详情页面上的内容,应当认定为卖方发出要约的一部分,在消费者付款购买后,即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同时,该条款也是商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符合格式条款的基本定义。该格式条款仅以显著的方式标示出“假一赔十”,而在条款的具体内容中却作出了赔付十倍现金券的规定,两者在实际履行中存在较大差异。
法院认为,该条款关于赔偿十倍现金券的内容构成对商家履行其赔偿责任的实际限制,应当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加以提示,并且商家所谓的赔偿十倍现金券的内容对消费者不具有约束力,对于“假一赔十”条款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所以,“假一赔十”作为格式条款合法有效,而赔偿十倍现金券的内容无效。
02【翻新机到底是不是假货?】
根据原告出具的APPLE官方维修点出具的检测报告,涉案产品的外壳颜色和内部容量均与序列号本身对应的机型不一致,已能使一般消费者对该产品是否为正品产生足够的怀疑,而被告何孟彬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手机的改装行为系官方授权,也未对产品机码不一致作出任何合理解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因此,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属于假货,被告何孟彬作为商家应当履行“假一赔十”的约定,且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赔付。
03【平台公司有没有责任呢?】
法院认为:平台公司在被告何孟彬入驻平台时审核了其基本信息,在本案纠纷发生后将涉案产品及时下架并向原告披露了销售者的信息,已经尽到平台公司应尽的义务,因此平台公司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而原告主张的维权费用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启示】
第一,商家到底应该重信,还是重利?其实,重利本身没有错,但如果因为重利,而完全忽视信用,那以后还会有谁敢和你做生意呢?被你骗一次也就够了!但偏偏有些唯利是图的商人认为“中国有十四亿人呢,骗一半也就够了”,其实你错了,不用你骗一半,强大的网络早就把你的丑态公布于众了。所以,信是利之本,无信则无利!
第二,承诺不轻下,作出就要认!有很多商家以为,“假一赔十”这种广告语就是个噱头,有噱头就要号召力。殊不知,广告语本身就有法律效力,就是对消费者的承诺,当你违背承诺时,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三,网络环境下鱼龙混杂,平台作为管理商家的第一道门槛,应当充分做好约束管理,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当然,很多公司会说我们都已经做了这么多了,还不够尊重啊!其实,你错了,消费者要的其实就是有效率的解决问题,而不是拖了13天的时间才作出妥协,与其最终妥协,为何当初不作出最正确的选择?还是不尊重消费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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