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01 国家安全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2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了11种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国家安全,并不仅是国家的事,更不仅仅是某个政府部门的责任,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在疫情下,“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是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除此之外,在网络和信息技术全面渗入人民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今天,作为非传统安全的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更是日益凸显。
02 《网络安全法》的重大作用
网络安全对于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安全意义重大,网络传播和储存是现代社会数据和信息的主要流动和保存方式。大量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都在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中传播和储存。随着公民上网行为的普遍性和多样性,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泄漏和传播,已经成为现代网络社会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大量的网络侵权案件、公民个人信息被泄漏,造成网络空间秩序的混乱和无序。我国互联网每天产生数百亿条信息,如果没有健全的法治和严格的治理,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将会面临巨大威胁,网络空间就会成为违法犯罪的肆虐之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划制定方面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权益。重点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对网络安全作出制度性安排,从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系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网络实名制、网络管制等规定。二是明确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网络参与者、网络监督管理部门等法定义务,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03 网络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
第一,是网络非法入侵和攻击行为。来自于个人或组织,甚至某些国家的大规模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重点行业、重点机构的网络安全,今天的网络已经与金融、电信、能源、交通、卫生、教育、科研等各行各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旦网络系统被攻击破坏,其危害结果难以估量。一个网络病毒所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一架轰炸机所造成的损害。
第二,是网络侵权行为。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谣言、网络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时有发生,利用网络进行敲诈勒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营利活动,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是网络犯罪行为日益猖獗。利用互联网络进 行金融经济诈骗犯罪,窃取银行信息转移大量财产,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以及暴力、诈骗、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借助网络传播、扩散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网络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四,是政府网络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公民网络安全意识淡漠。网络公民意识尚未建立,网络应急机制尚不健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跟不上网络应用的迅猛发展,国家机关和部门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和实战水平尚有待提高。
04 《网络安全法100问》与孙宏臣博士
桦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孙宏臣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师从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门下,2015年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知名法学专家梅夏英教授的指导下任博士后。除了法学背景外,还具有计算机专业的学习经历。
《网络安全法100问》是孙博士在2016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布之际出版的著作,是对于《网络安全法》的全方面解读。对网络安全中的各方面基本问题进行了总结梳理。涉及法学理论和计算机信息技术两个领域,内容包括了网络关键设备产品、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管理,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及法律责任等众多内容。把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通过100问抽象整理,使得相关内容在不失专业性的前提下更加直观易读。
本文“02 网络安全的重大作用”、“03 网络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章节中的专业观点,节选引用自《网络安全法100问》。
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后,我们来谈谈“网络安全”
作者:桦天律师来源: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