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议会反对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消息在社交网络炸开了锅。中国各媒体在15年一整年的担忧成为了现实。而“市场经济地位”是什么,有什么用,欧洲议会又为什么会背弃当初的承诺否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里面的纠葛都是有门道的,容我浅说一二。
一、“市场经济地位”的作用
在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一切都是市场的调配作用,使得产业优胜略汰,适者生存。而在完全的非市场经济国家里,尤其是西方国家会认为这些国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政府控制经济,使得商品成本和价格等都存在可控性,这样的价值则不可作为“正常价值”标准。
因而在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国家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就不被允许采用其国内价格,而是得选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来确定其“正常价值”。这个选择中,存在太大的被裁量性,对该国出口产品不利。
举个例子,中国出口钢铁到美国,出口价200万元,该批钢铁国内成本价180万元,若中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则可以选择中国国内价作为正常价值标准,则该批钢铁的出口不构成倾销,能够顺利出口。
反之,若中国不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则不能选择中国国内价,而由美国等发达国家选择一个替代国家。发达国家选择替代价时肯定选择对他们有利的,比如说英国。但是英国等欧洲国家,众所周知人口少等因素造成他们劳动力不足,因而钢铁的成本肯定高,也许该批钢铁他们的国内价就会有300万元。如此,中国出口的这批钢铁便会被认为构成倾销。
由此可见,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至关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出口国该选择哪一个国家的商品价格作为“正常价值”。
二、中国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影响
而中国从2001年至今,由于加入WTO时中国签订的《中国入世议定书》,其中第15条使得中国一直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参与出口贸易。又因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身份,欧美各国针对中国的对外贸易案件打的火热,尤其是反倾销方面。这条所谓的 “保护期”的协议成为了在各国普遍运用的贸易保护手段,成为了各国最常用的阻碍中国“价廉产品”进入本国的借口。
由此可见,中国迫切需要“市场经济地位”这个身份。因为中国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直接决定了这些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是否使用中国的市场价格还是选取替代国家的市场价格。上面也举例说了,发达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往往选取对自己有利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家。 然而我国的生产经营模式和特色国情,生产成本本身较为低廉,因而市场价格也会低于所谓的”替代国”。造成的结果就是,要么就是进口国对我们征收高额税,赚笔横财;要么就是拒绝进口中国产品,这样就不会对他们国内的相关产业造成威胁。
一句话,承认市场经济地位有利于中国产品出口,反之则会更容易被反倾销、造成出口悲剧。
三、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对欧美各国的影响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可是受当时中国的国情影响,我国的经济体制还不成熟,无法与WTO的要求接轨,于是我国便签订了一个条例,即可以说是我们对世界的一个承诺,也可以说是我们所要求的一个期限,用这个期限来过渡、调整我国的经济体制。而世界也给了我们一个承诺,在十五年内彻底地适应、接纳中国,然后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
第15条的前两条是基于该国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所给出的不同的正常价值确定方法,若中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则采用我国国内价格作为正常价值,反之则采用对我国不利的“替代国”价格。
而2016年该条例要到期了,条款中承诺的“考察”期要结束了,即无论如何在十五年后必须终结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将成为可能。但是对于欧美来说,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意味着他们难以提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这一结果直接导致大量中国商品进入欧美国家。而中国商品价格便宜,欧美等国国内商家、群众便会购买中国商品,放弃高额的本国商品。以前中国不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时候,他们还可以利用替代国价格借口说中国商品构成倾销,不予进口等,缓和国内压力。承认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之后就行不通了。那么进口中国商品自然会冲击欧美各国国内产业,打击就业,对他们不利。
四、中国是否能够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
说实话,中国当时签订该条例可以说是赶鸭子上架,谈了那么多年,谈来谈去就是个市场经济问题,但市场经济问题牵扯到政治问题,哪是想怎样就怎样。可是要是中国不同意,就拿不到进入多边贸易机制的门票,那么只能做出了妥协与让步。所以,说是十五年的保护期,但是到底是保护谁还真是不好说。
当2016年到来,中国觉得终于熬出头了,因为条款中说的“无论如何,若中国不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则采用替代国制度的目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所以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应当自动取得。但是欧美等国不高兴了,一是便宜没得占了,二是不巧得又碰上欧洲经济不景气,于是欧美各国保护主义开始膨胀了,便出现了欧美现在所坚持另一种解读,如果到时候有国家不同意中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则中国今后仍然可能会受到第三国成本举证等方面待遇。因为如果中国根据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本国经济体是市场经济体,则中国出口产业正常价值得以确认,不用借用“替代国”。
有了这一漏洞,欧洲议会就死死咬住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放,拒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美国人就采取拖延战术,要求中国在世贸组织对下一次反倾销案件进行抗辩时穿过了层层关卡之后才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岂不是还要我们多被坑几年的意思?中国十五年来的向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努力一瞬间打了水漂,说好的“无论如何”呢,说好的只要努力做就能被承认呢,说好的契约怎么说没就没!
有人说何必这么麻烦,直接告上世贸,采取争端解决机制。但若是如此,最后哪怕我们胜诉了,欧美等国家不承认——我就不这么做,不执行。这种情况久而久之便会对国际法治产生打击,国际法律便会有形同虚设之感,对法律精神有不利影响。
也有人会说,在基本上不受国家指导的情况下,做出放贷和生产决定这一条上,中国达不到标准,即中国没有达成当初加入世贸组织是做出的承诺。但是首先,欧美等国当年的承诺是十五年后,“无论如何”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否也算食言而肥;其次,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其说是国际贸易问题,不如说更是政治问题。作为政治问题,每个国家作为独立个体,国情不同。说我国国内成本低,以不是市场经济为理由也太决绝了。人口众多是我国国情之一,难道要把因此造成的劳动力廉价,产品成本低价的情况都归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说这个锅我们不背。市场经济标准不同,那么中国想取得“WTO框架下的市场经济地位”有可不可,为什么全盘否定。若一概而论,2012年承认了如此“计划经济”的俄罗斯有市场经济地位岂不是打自己的脸;最后,条约签字达成效力,若不遵守条约,则也是对契约和法律精神的不遵守,所以综上,欧美等国没有道理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最后,我认为规则是需要遵守的,但是国家作为独立个体也可以突破规则。既然利益冲突,旧的规则不能平衡满足双方利益,那可以在那基础上形成新的规则,例如收紧并澄清反倾销制度,或者承认我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但是我国也可退一步,形成对脆弱行业进行特别保护的制度。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必须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毕竟当年许下的诺言,跪着也得实现嘛。
欧洲议会凭什么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说不
作者:梅爱熠来源:丰国律师

近日,欧洲议会反对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消息在社交网络炸开了锅。中国各媒体在15年一整年的担忧成为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