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官您看,今年的桃花开得多好咧,估计桃子还会大丰收!”
3月下旬的某天,我结束了一天的庭审,一打开微信便看到老张给我发的消息,还附带了一张桃园的照片,定格着生机与希望,带着我的思绪回到了四年前老张的这起案子。
我和老张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庭审的时候,法庭里明亮的灯光驱不散老张苦闷的心情。开庭前查阅卷宗,我大致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当年的十月本该是桃园收获的季节,老张的三十多亩桃树却出现大量落叶、果实严重腐烂的情况。经过一番调查,老张发现与自家桃园一路之隔的工地正在施工,大量使用了生石灰,老张认为桃园受害的原因很可能就在这里。
庭审中,我询问老张:“既然找到了污染来源,那你们双方就赔偿问题是否协商过?”“我一发现桃园被污染就找到农业农村局进行鉴定,找到了负责施工的公司协商,对方也同意赔偿。但是后来公司又不认账了,我这才来到法院想要个说法。”老张答道。
听到这里,我将问题抛向被告席。根据被告代理人的解释,被告工程公司原先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离职了,公司既不了解损害如何发生,也不清楚当初协商的具体情况,所以对老张的主张不予认可,拒绝赔偿。
听完被告的陈述,两个问题在我脑海中浮现了出来:
首先是案件事实如何还原?被告公司并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当时的负责人也离职了,需要走访当时参与调查和调解的人员,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
其次是桃园损失如何确定?案件发生已有一段时日,老张已经对桃园开展了“抢救”, 因此能否准确鉴定老张桃园的损失也是一大难题。
顺着思路,我心里做好了要花费一番功夫的准备。
虽然面对的是一个“硬骨头”,但是一口一口总能啃下来,坚定了这个信念,我开始了走访工作。我和书记员首先来到老张的桃园查看,实地了解工地与桃园的相对位置、距离以及周围环境。紧接着,我前往当时对桃树受损原因进行认定的农业农村局,了解认定程序以及参与认定专家的资质,详细询问当时老张桃树的受损特征与生石灰污染的特点是否相符。
一番调查下来,我心中有了底:被告公司在施工期间搅拌生石灰,粉尘扬散飘到老张的桃园,造成了邻近工地的桃树受损。至此,案件办理还剩下如何定损这个难题。
我在鉴定平台检索,找到了省内有能力进行农业损失鉴定的机构,拨通他们的咨询电话,我着重询问了时间对桃树生长损失鉴定的影响。鉴定人员给出了专业意见:桃树有其生长规律和年正常产值,通过测算今年桃树的挂果量能够估算出生石灰污染造成的损失,该方法已经得到了农业鉴定领域的普遍认可。
随着两个难题的解决,我暗暗舒了一口气,心情也轻松了一些。
眼看着约定勘验鉴定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心想如果把被告公司约到鉴定现场,方便专业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很可能会促进被告对损失金额的理解和认可,为后续判决打下基础。但我联系了被告公司,却得到了拒绝的回应,这家公司消极的态度无法扭转,就算是案件判完,执行也会是困难重重,我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
想了想,还是不能放弃,我继续电话联系被告公司:
“作为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桃园因为你们施工遭受了损失,人家果农辛辛苦苦种植,多不容易啊!”
多个电话的“苦口婆心”,被告终于同意派人到现场。
勘验鉴定当天,正值盛夏,烈日炎炎。我和老张陪着鉴定人员绕着桃园仔细勘验,结束后,看着老张疲倦又满怀期待的笑容,我的内心也暗暗期待着早日收到鉴定结果,给出一份公正的判决。
经过调查梳理,案件事实清晰呈现:被告公司施工时使用的生石灰扬撒至桃园,致使老张36.3亩桃树桃叶脱落、果实腐烂。最终判决被告公司赔偿老张814935元,判决后公司已全部履行。
看着老张发来的消息,枝繁叶茂的桃树映着老张充满希望的笑脸,我心中洋溢着满足与欣喜。
谈好的赔偿却遭遇反悔,他想要个说法
作者:高涛 孙中正来源:江苏高院

“高法官您看,今年的桃花开得多好咧,估计桃子还会大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