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聚餐饮酒出意外,同桌“酒友”也需担责?

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年末将至,岁末年初,亲朋好友间的聚会逐渐增多,欢声笑语中,美酒佳肴自不可少。在这温馨与欢乐的时刻,我们也要时刻警惕,因为美酒虽好,切勿贪杯,更不可让劝酒成为欢乐的代价。

年末将至,岁末年初,亲朋好友间的聚会逐渐增多,欢声笑语中,美酒佳肴自不可少。在这温馨与欢乐的时刻,我们也要时刻警惕,因为美酒虽好,切勿贪杯,更不可让劝酒成为欢乐的代价。
聚会时,如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形需承担法律责任
强迫性劝酒
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在岁末年初这份难得的欢聚时光里,品尝美酒的同时,也要时刻关注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愿大家都能以一颗平和、理智的心态,享受这份温馨与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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