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出席最高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要以裁判要旨梳理提炼、“点对点”具体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线上统一法律适用平台三项工作为主体,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法律适用问题解决体系。为提升辖区办案质量、促进适法统一,加强市一中院二审、再审改发案件质量讲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该院立足于中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聚焦于“点对点”具体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构建,制定出台《关于完善二审改发案件异议反馈机制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二审、再审改发案件质量讲评的实施细则》,并于近期召集全院法官和法官助理召开该院被高院二审、再审改发案件质量讲评会,从具体个案入手,对案件改发原因、审理思路进行分析讲评,注重从价值原则和理念方法上加强法律解释,着力提高裁判水平。
一、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权力制约监督
规范案件异议反馈和改发案件质量讲评的操作流程,是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化推进适法统一的重要抓手。该两项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审判权力的制约监督,优化辖区法院对该院二审改发案件的异议反馈机制,有效指导该院被市高院二审、再审改发案件的质量讲评工作,有力助推上海法院适法统一工作。
一是在改发案件异议反馈制度方面,对辖区法院与该院进行案件反馈的人员、时间、方式、讨论主体等内容进行明确。尤其对案件在一审是否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等进行流程区分,促进异议反馈机制的规范运行,明确拟改发由原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提交该院专家法官会议讨论。改发案件异议反馈制度的健全能体现关键环节的有效落实,从制度层面精准把控该院与辖区法院在不同断案规则、判案思路之间的沟通对接模式及分歧解决方法,从个案出发、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有效促进两级法院间适法统一,切实完善“点对点”具体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
二是在改发案件质量讲评制度方面,对撰写被改发报告、提交专家意见、形成评查报告、认定责任、召开质量讲评工作会议等操作流程予以规范,并对流程节点的负责部门及人员、时间把控、工作职责等作出具体要求,确保制度运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反馈范围,拓宽案件沟通渠道
对“拟改发”案件和“已改发”案件均设置异议反馈制度,扩大辖区法院提出案件异议的范围。
一是首次对“拟改发”案件明确予以规范,让一审法官在案件改发前了解二审法官的办案思路,并通过异议反馈陈述一审裁判的考量因素与裁判观点,避免两级法院出现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二是针对“已改发”案件异议反馈制度设置双向沟通渠道,规定辖区法院对改发案件有异议的,经所在法院审监庭讨论同意后,可以向该院申诉审监庭提出反馈意见;同时,该院申诉审监庭亦会定期与辖区法院审监庭沟通,收集辖区法院的异议反馈意见。
三、突出专家特色,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两项制度进一步强化该院法院事务管理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切实提升对改发案件的研讨品质。
一是在改发案件异议反馈制度方面,该院申诉审监庭对辖区法院改发案件的反馈意见进行收集研判后,将相关异议反馈提交法院事务管理委员会讨论。法院事务管理委员会认为改发异议成立的,申诉审监庭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在研判异议反馈意见时形成该院专家法官的体系合力,认真研究辖区法院与该院在办案思路、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差异。
二是在改发案件质量讲评制度方面,申诉审监庭将案件材料、被改发报告提交法院事务管理委员会,由法院事务管理委员会形成专家意见。申诉审监庭根据被改发报告和专家意见形成评查报告,提出定责意见,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责任认定,用专业审判资源积极推动改发案件质量讲评体系建设,对瑕疵案件的责任认定做到公平、严谨,在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的同时规范审判权力有效运行。
四、促进适法统一,协力提升办案质量
切实调动法院干警参与异议反馈机制与质量讲评工作的积极性,将制度建设纵深推进的同时提升法院办案质量。
一是规范两级法院适法统一,推进市高院与该院之间、辖区法院与该院之间就审判理念、处理方式进行交流,拓宽该院法官办案思路,联动优化办案质效。
二是促使法院干警常学常新,从制度层面规范改发案件的处理程序与方式,消除法官对改发案件的思想顾虑,坚持审判人员权责统一。
三是构建两级法院业务交流桥梁,拓宽审判业务沟通渠道,提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功能,有效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市一中院聚焦“点对点”适法分歧解决机制完善异议反馈
作者:上海高院研究室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近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出席最高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要以裁判要旨梳理提炼、“点对点”具体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线上统一法律适用平台三项工作为主体,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