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行为即在中介公司履行了居间服务之后,买方或者租赁房为了不交中介服务费,直接绕开中介公司与房主达成交易的现象。
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在实践中,有很多中介在服务之后又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那么如何避免“跳单”行为呢?
如何做?
在中介公司和房主签订的《代管协议》中增加禁止“跳单”行为的条款”,可以通过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方式对房东起到震慑作用。
中介公司在服务的过程中,将自己的服务过程和服务内容取证。例如带买方或者租赁方看房过程中双方可以签订《服务协议》、带看记录单、拍照等,藉此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共同确认本次服务内容。
在发生“跳单”行为后,双方尽力调解,调解不成的自行到法院诉讼。诉讼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防止后续此类事情的发生。
居间合同案件的可视化

总结
在中介公司履行了自己的居间服务后并且双方达成了交易行为。则法院一般都会支持中介公司的诉求。从根本上,还是诚信体系的建设,每个人都要尊重别人的工作和劳动。不应该利用一些空隙,贪图小利。
房产中介如何避免“跳单”行为?
作者:争议解决中心来源:海涵律师事务所

“跳单”行为即在中介公司履行了居间服务之后,买方或者租赁房为了不交中介服务费,直接绕开中介公司与房主达成交易的现象。 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