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只有一个!“兼职”侦探却说……

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文章摘要
案件事实千回百转,真相云遮雾绕、扑朔迷离,让人雾里看花花非花,水中望月月亦月,真真假假分不清。但我始终坚信名侦探柯南中的一句经典台词——真相只有一个!

案件事实千回百转,真相云遮雾绕、扑朔迷离,让人雾里看花花非花,水中望月月亦月,真真假假分不清。但我始终坚信名侦探柯南中的一句经典台词——真相只有一个!
对于法官的工作而言,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查明案件事实。法官不是案件的亲历者,却要从当事人的陈述、提供的证据等各个方面,尽可能全面、真实的还原案件事实和法律事实。
在10年的法官助理生涯中,我“兼职”侦探,紧盯事实,探寻蛛丝马迹,以求最大程度还原真相,协助法官查明事实,避免法官在事务性工作中花费过多时间,得以集中精力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作为侦探,理应拨开层层迷雾寻求真相,而法官助理“兼职”侦探,经典台词后我还有后半句话想说——公平就在一个个案件背后的真相里。
今天,就让外表看似法官助理,实则是助理小侦探的我,帮大家看透“侦探攻略秘籍”!

与刑事审判“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有所不同,公认的民事审判证明标准为“高度盖然性”。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审查诉讼材料
在对新受理案件诉讼材料进行审查的环节,仔细查阅原告诉状及书面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有基本了解。对于比较模糊的案件事实,可电话询问案件双方当事人。
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初步描绘事实全貌,判断事实部分的争议焦点将在何处,指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提供证据,方便一次庭审查明事实,减少庭后补充证据造成的庭审次数增加和审限延长。

谈话和证据交换
除庭审之外,谈话和证据交换也是直接向当事人了解事实的重要途径。在主持证据交换时,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陈述。作为亲历者的描述,当事人陈述是很重要的证据形式,恰当的询问可引导当事人讲述关键事实。
不断向法官“偷师学艺”,磨练询问技巧,是发掘真相的重要方法,也是法官助理自我提升的必经之路。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雇佣还是承揽难以分辨,在法官指导下,我通过细致询问当事人商谈工程及实际操作的每个细节,终于问出了关键信息,得以准确判断。

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
如双方当事人均未举证或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旗鼓相当,就到了法官“烧脑”的时候。
自由心证的天平时而左倾,时而右倾,难以形成内心确信,需要派出法官助理进一步确认。比如通过向有关部门核实证据真实性和形成过程,进一步调取证据材料,向有关人员确认处理意见,以及实地察看事故现场等方式查访真实情况。如果路途不方便,亦可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核实。

*全案把握
对案情的全面把握是调查取证的基础功课。出发前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准确判断,在实地调查取证中做到关注细节、准确判断。
*重点突破
对事实相对复杂的案件,出发前列出需要调查的问题很有必要,这有助于调查询问条理清晰,避免忙中出错、遗漏关键信息。
*有效沟通
预先与被调查单位或人员电话联系预约时间,并对预调查问题进行初步沟通,可以节省时间并提高调取所需材料的成功率。
在与被调查人员沟通时,对案件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并准确描述疑难问题和调查目的,有助于对方快速了解我们的需要,以提供其所掌握的所有资料和信息。
*细致谨慎
调查的目的是取得案件审理所需的证据,而被调查方提供的信息是否所需,需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进行快速细致地审阅。
观人生百态,看万千变化。无论世事如何变化,作为一枚不起眼的法官助理,我将坚定追逐光明和正义,做好法官的助理小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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