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一言不合就掌掴,7月30日,重庆一名驾驶保时捷的女司机与一名男司机因行车纠纷互扇耳光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重庆警方迅速查明冲突真相,通报称事起女子未按规定掉头,并就其驾车带帽、穿高跟鞋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作出处罚,双方就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不过,由此事件引发的舆论风波好像并没有就此停息。
事件回顾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发生冲突,舆论都会站在女性的一方。因为人们通常会认为女性是相对弱势的一方,男性在冲突中应当具有一定的绅士风度,让着女性。然而,在此次事件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站在了女司机的对立面。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网上流传的视频与警方的处罚结果相互印证,可以大体还原此事件的来龙去脉:
保时捷女司机在斑马线上掉头,却迁怒于直行的奇瑞男司机。
脚蹬高跟鞋的女司机直冲至男司机车前,两人遂爆发口角,女司机抬手就给了男司机一个耳光,男司机反手也是一巴掌,女司机的遮阳帽瞬间被打飞。
男子挨的这一巴掌可以还回去吗?
在此次“保时捷女司机打人”事件中,涉事男司机的回击性反削,在网上激起的是近乎一边倒的“站队”:该新闻跟帖区一片“画面引起极度舒适”的声音,显示了网友在此事上的主流价值倾向。
其实生活中此类情形也并不少见,被对方打了一巴掌,你立马打对方一拳还回去,警察过来了,你理直气壮的说:“是他先动手打的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此种情形下的回击算是“正当防卫”吗?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虽然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不难看出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别人动手打了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是不能构成正当防卫的。这点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可以体现。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赋予当事人正当防卫的权利,只是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笼统责罚,对正当防卫只字未提。
《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规定正当防卫并非是法律漏洞,而是立法者基于某种考量的“有意为之”。治安违法行为较之于严重侵害人身、财产的刑事犯罪,可供被侵害人选择的自我保护和自救的方式很多,立法者并不主张动辄行使防卫权。
从现有的司法判例来看,被打后还手造成对方伤亡,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判例少之又少,所谓实施了“正当防卫”行为的当事人大多还是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被定罪判刑。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手段。但正当防卫切记不要乱出手、出重手,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切莫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那么问题来了,别人先动手打你时你该怎么办呢?
1、三十六计,跑为上计。先跑再说!不含糊的!
2、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马报警。
什么?你说你忍不了?看看打假成本清醒下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所以,如果面对一般的殴打或挑衅行为,请尽量采取躲避的办法,避免发生厮打,忍让不是懦弱,而是气度和智慧。人与人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许双方坐下来谈谈问题就可以完美的解决,打架前请三思!
被打的这一巴掌能还回去吗?
作者: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来源: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导读 一言不合就掌掴,7月30日,重庆一名驾驶保时捷的女司机与一名男司机因行车纠纷互扇耳光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