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布幼儿托育规范政策,力图构建本市托育服务体系

来源:星瀚微法苑

文章摘要
去年十一月,携程托管亲子园教师虐待儿童的视频在网上流出后,托育服务被推向风口浪尖。

去年十一月,携程托管亲子园教师虐待儿童的视频在网上流出后,托育服务被推向风口浪尖。直至今日围绕托儿所、幼儿园的争议仍未休止,托管行业缺乏统一规范政策、师资缺乏、托管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尤为受到关注。
就在四月底,上海市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与之配套的《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简称《设置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交出了一份规范托育服务的答卷,填补了托管服务行业的政策空白。本文将就《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几大亮点进行介绍。
《指导意见》以“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为总体思路,提出了包括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托育机构、加强托育机构标准建设、分级分类管理托育机构、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的指导的六项主要任务,力图引导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参与托育行业,构建本市托育服务体系。
1、指定统一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
《指导意见》就托育机构的选址要求、功能要求、供餐要求、安全要求、班级规模、人员配置等方面设置了统一的标准。例如在安全要求标准上,《指导意见》指出:“托育机构的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这点或将改善托育机构监控缺失的常态。在人员配置上标准上,托育机构则应“配备育婴员、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财会人员、保安员等从业人员。保安员应由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托育机构法定代表人和托育点举办者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在备受外界关注的托育服务队伍建设问题上,《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原则上教育时长每年不得少于40课时,取得从业资格后每年也应增加职业培训;此外还要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队伍的建设,对此将通过讲座、视频直播等途径,定期开展社区父母育儿指导师资队伍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这点是对“家庭为主”这一思路的体现;最后是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评估监测制度,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将建立从业“黑名单”制度。
3、加强部门联动与综合监管
《指导意见》特别指出,各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加强协作,负责好各自监管的领域,共同做好托育服务工作。例如教育部门牵头研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等;物价部门负责规范托育服务收费行为;妇联等组织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宣传和维权服务……
4、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保障
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及业务数据等信息,《指导意见》提出,将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终端设备来进行信息化管理。各托育机构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和与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系统。
5、多条政策支持托育服务发展
为保障托育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多条支持性政策,包括向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定期的免费的专业培训;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将实行居民价格;参与培养专业服务队伍的托育机构可按规定获得政策扶持;保育员、育婴员的技能培训项目将列入培训补贴目录;托育服务的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的技能培训项目也可获得培训费补贴;还有多条大力度的税收优惠、综合奖补等支持性政策。
最后,据了解,黄浦、静安、徐汇、浦东、闵行等区将作为试点区先行先试。而全市范围内,将于5月集中开展相关培训,6月全面启动申请受理工作,预计7、8月将有一批合法登记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正式运营。随着相关政策规范的发布,我们希望在社会各方的支持下,托育服务产业得到规范,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得到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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