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在IT界曾有一个老梗,一次某论坛的数据库管理员抱怨自己老板一直虐待他,结果他一气之下就删库跑路了……,从至此后“删库跑路”自带一股妖风,影响了整个IT界的风气,阴魂不散。程序员往往掌握关键技术,也因此,业界内总爱开玩笑说:可别惹程序员,说不定哪天给你删库跑路,哭都来不及。
段子变现实:程序员锁死服务器
据《新京报》报道,深圳某公司创始人称,其公司主管技术的程序员,在公司游戏上线测试当天,竟然锁死了公司服务器与电脑,并恶意失踪,使得公司原定的游戏测试工作无法进行,最后导致公司投资600万元的项目失败,公司被迫解散。世界上的事情均有因果,事实真相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从现有的媒体报道来看,如果该公司创始人说的都是实情,那么该程序员可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从新闻中所提供的信息来看,该名员工为公司主管技术的程序员,由其独自掌握着公司存储数据的服务器密码,其个人使用的电脑密码也没有告知公司高层。公司为开发某款游戏,先后已投入600万元,耗时2年多,好容易等到游戏上线内测,却遭受该名员工的锁死之举,导致了整个公司的项目计划往后推延,最后因此而导致公司项目失败以及公司解散。
很显然,公司的游戏项目之所以招致最终的失败,与该名员工的锁死之举密切相关,该名员工存在明显的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该公司完全可以将该名员工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对“破坏生产经营罪”做了相关解释: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该程序员利用其独自开发游戏项目服务器端的便利,通过锁死服务器等行为破坏了游戏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行为已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高科技公司经营风险防范建议
“删库跑路”是程序猿们日常因工作压力大相互调侃的用词,没想到这种毫无职业道德的事情还真的有人这么做了。俗话说得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在我们谴责该员工不顾大局,同情该公司用人不当的时候,也应当看到该公司在管理制度上是存在漏洞的。作为公司一方,尤其是高科技公司,应当更加重视对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等)的保护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建立健全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对事关公司核心的商业秘密或机密(比如:本则新闻中的游戏软件代码),应当由公司负责人亲自保管或处于其监控之下,不可旁落他人之手。
2、采购硬件设备,建立公司硬件和软件防火墙,从源头上防止公司智力成果被员工外泄或私自拷贝。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公司提供此类安全防护的解决方案,作为高科技公司,最值钱的就是存储在电脑中的一行行数据和代码,公司在安全防护方面做些许投入,是必要和必需的。
3、对企业耗巨资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应当及时予以登记保护。与员工签署《职务成果归属协议》、《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职务成果归属协议》可以把员工在企业就职期间因为履行职务所创造出的内容确定权属——归企业所有。如果这种成果是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归企业所有,如果这种成果是各种内容的,那么内容的著作权应当归企业所有,如果这种成果是品牌的,那么商标申请权应当归企业所有。《保密协议》可以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协议》可以要求离职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业务相竞争的工作。
4、聘请专业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帮助公司和公司决策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尽量消除公司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漏洞,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从根本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公司能做到预测风险、防患于未然,以减少或避免争议纠纷的发生,最终达到少打官司或不打官司的目的。
其实通过此事件,多少可以看到在当下中国初创企业的不易,特别自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在2016年、2017年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大批中小私募机构倒闭,加上国家“去杠杆”作用的持续,创投机构对初创企业投资将更加谨慎,中国初创企业将比往年融资更难。在缺少后续融资的背景下,任何一个法律风险的爆发都可能导致创业企业的重大损失甚至失败。与其等到发生的纠纷以及诉讼,吃亏的时候才来捶胸顿足,倒不如事先找一位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操经验的法律的顾问,预估风险,提前防范!
锁服跑路?没那么简单!
作者: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来源: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导读 在IT界曾有一个老梗,一次某论坛的数据库管理员抱怨自己老板一直虐待他,结果他一气之下就删库跑路了……,从至此后“删库跑路”自带一股妖风,影响了整个IT界的风气,阴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