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下)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目录 5.陈某与王某、薛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指令+督促 联动促执行 6.唐某某与张某某、江苏某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 ——异地交叉执行 倾力协调促和解 7.

目录
5.陈某与王某、薛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指令+督促 联动促执行
6.唐某某与张某某、江苏某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
——异地交叉执行 倾力协调促和解
7.范某某与陈某某、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指令执行“零距离” 凌晨行动促执结
05
陈某与王某、薛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指令+督促 联动促执行
【基本案情】
陈某与王某、薛某借款合同案,经大丰法院组织调解,王某、薛某偿还陈某借款38万余元。因王某、薛某未按期履行,陈某向大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大丰法院除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一处被东台法院首封的房产外,未发现其他财产。经陈某同意,大丰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后,陈某向盐城中院申请执行监督,反映大丰法院未处置被执行人名下房产。2024年1月,盐城中院依法立案监督。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房产原系东台法院在某典当公司申请执行王某、薛某案件中首封的不动产,后因被执行人房产位于大丰法院辖区,盐城中院将该案指令大丰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某典当公司与王某、薛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且暂未处置房产。
在了解相关案件情况后,盐城中院迅速与大丰法院会商,考虑到大丰法院已取得王某名下房产处置权,遂督促大丰法院恢复陈某与王某、薛某案件的执行。2024年1月,大丰法院恢复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房产启动处置程序,最终以90万余元价格成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盐城中院在受理申请人执行监督后,未因大丰法院不存在消极执行情形而就案办案、一结了事,而是积极督促大丰法院依法启动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处置程序,并顺利拍卖成交,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盐城中院)


06
唐某某与张某某、江苏某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
——异地交叉执行 倾力协调促和解
【基本案情】
唐某某与张某某、江苏某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大丰法院判决江苏某金属有限公司给付唐某某赔偿款64万元,张某某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10月,唐某某向大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发现张某某名下有一处夫妻共有的位于东台市的不动产,大丰法院遂请求盐城中院将案件指定给东台法院执行。2024年4月,接到盐城中院指定执行的指令后,东台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江苏某金属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外省,张某某登记住所地在外市,导致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同时,案涉不动产已抵押给银行,如果进行财产处置,本案能分到的份额微乎其微,该案一度陷入僵局。为进一步推动案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案件被执行人家属,顺利联系上了被执行人。此后,东台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线上线下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首期赔偿款10万元。
【典型意义】
涉民生案件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该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地均在外地,且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难以履行全部义务。东台法院通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款项,有效维护了民生权益。

(东台法院)


07
范某某与陈某某、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指令执行“零距离” 凌晨行动促执结
【基本案情】
范某某与陈某某、朱某某民间借贷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某、朱某某未能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范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开区法院经查控发现,两被执行人居住地以及名下不动产均位于大丰区。为便于资产处置,经盐城中院指定,该案于2024年4月交由大丰法院执行。大丰法院接受指定后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及网络资金账户、不动产以及车辆等财产,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两被执行人均未履行义务且未到庭协商处理。
为全力
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大丰法院在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中,果断上门“突击”,成功在被执行人住处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某,依法对该住所进行搜查,现场扣押其名下机动车辆。
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陈某某实施拘传,向其释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筹集资金后现场支付8万元,剩余款项也已按承诺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盐城中院积极运用交叉执行机制,将案件指令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大丰法院执行。大丰法院利用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之机,对案件展开攻坚,综合运用拘传等执行措施,成功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有力兑现了群众胜诉权益。

(大丰法院)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