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闹医闹,不闹不赔?

来源: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文章导读 过去,一些校园纠纷或者安全事故发生后,有人把“闹”作为与学校博弈、获取更大利益的手段,妄图绑架学校,寄希望于学校花钱买平安。如今,这种不顾法治,“按闹分配”的逻辑将被坚决打击。
文章导读
过去,一些校园纠纷或者安全事故发生后,有人把“闹”作为与学校博弈、获取更大利益的手段,妄图绑架学校,寄希望于学校花钱买平安。如今,这种不顾法治,“按闹分配”的逻辑将被坚决打击。8月2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2019年首场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介绍《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8类“校闹”行为,为学校安心办学,学生安心就学保驾护航。
解决学校安全管理的痛点和难点
如今很多学校的体育课把长跑取消了、把对抗性项目改成跳绳了、把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取消了,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了,因为担心出事。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家长认为学生其他权益遭受损害,往往不能以理性态度、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进行沟通协商,而是以不理智甚至是非法聚众围堵等方式闹学校。那么?“校闹”的形式有哪些呢?此次《意见》就明确了8类“校闹”行为。

为治理这类现象,《意见》要求,一旦发生“校闹”行为,公安机关及时出警,依法制止;对于实施“校闹”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以闹取利”?闹也不赔!
将过去“医闹”的做法搬进校园,就能让自己“以闹取利”?《意见》明确强调,“闹也不赔”!
《意见》提出,学校在处理安全事故纠纷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遇到纠纷,该怎么赔?赔多少?《意见》中明确,原则上,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纠纷涉及赔偿金额请求较大的,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各地可以根据实际,规定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协商赔偿的限额。
当然,对于合法合理的诉求,即便不花式“校闹”,也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意见》强调,要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得推诿塞责,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实现“不闹也赔”。
借鉴“校闹”治“医闹”
纵观国内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离不开“闹”的影子,如近年最为突出的“医闹”。分析来看,一方面官方面对“闹”的不作为,以及面对媒体、舆论压力时的“示弱”做法,让公众认为“会闹的孩子才有糖吃”、“按闹分配”,其实这是在变相鼓励公众遇事要“闹”;另一方面媒体的诸多报道,误导了公众表达诉求的方式,认为只有闹才能解决问题;还有民众反映诉求的渠道不畅,也造成遇事要闹,闹大才能解决的怪圈;最后,更为严重的是,在“闹”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公众对相关部门的不信任。
此次《意见》对“校闹”行为划出了边界,明确提出了该赔的依法及时赔,“不闹也赔”;强调不该赔的“闹也不赔”,给学校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学校权利兜了底,让学校安心办学,学生安心就学。这些或许可以为解决当下“医闹”矛盾突出问题提供极大的借鉴意义。
“医闹”产生的原因也许多种多样,但不管什么原因,采用不合法的方式维权本身是错误的。"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就是要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我国“医闹”问题久治不绝,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是重要原因。
治理“医闹”问题,需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解决,需要国家层面发声,明确态度,旗帜鲜明,需要政府、立法机关和卫计部门共同努力。对“医闹”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卫计部门更需要主动作为,要像治理“校闹”一样,联合相关部门对“医闹”实施联合惩戒,为医院解除后顾之忧,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闹”并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法治社会,我们更多的还是要回归到法律的轨道上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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