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拟人产生发展概述及商业场景
在元宇宙的法律研究中,虚拟人是一个重要的分支之一。虚拟人不等同于传统的动漫、卡通IP的授权合作,由于技术的进步,虚拟人的仿真效果更强,增加了人物特有的表情、声音、神态、性格、交互能力,甚至思想。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22年中国虚拟人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1年,虚拟偶像带动整体市场规模和核心市场规模分别达到1074.9亿元和62.2亿元,预计今年将分别达到1866.1亿元和120.8亿元。
国风虚拟人翎_Ling,登上央视综艺和《VOGUEme》时尚杂志,代言了统一青梅绿茶和雅芳;A-Soul虚拟女团成员嘉然在抖音上有超过200万粉丝,A-Soul成为Keep的品牌形象大使;虚拟美妆博主柳夜熙,仅一条视频即涨粉350万,成为娇韵诗美白元宇宙挚友。
上综艺、代言品牌、运营社交媒体账号、直播带货等,似乎真人偶像可以涉足的吸金领域,虚拟偶像都可以分一杯羹。许多分析都指出,虚拟偶像具有长生不老,防止塌房,合规性强等有别于传统明星艺人的特征。然而深入到虚拟人的商业场景中,却发现了许多难以意料的合规问题。比如,虚拟人进行直播带货,是否满足网络实名制的要求;虚拟人直播带货,是否要缴纳个税;虚拟人代言产品,可以违反《广告法》规定不事先使用产品么? 这一系列的问题,突显了法律机制对于元宇宙和虚拟人的监管和适配,仍有许多要解决的问题。从本篇开始,金诚同达元宇宙研究团队,将深入剖析虚拟人产业的法律和合规风险,探求符合产业需求的法律合作框架安排。
二、虚拟人产业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
(一)著作权确权和保护风险
从观察者的视角而言,虚拟人最终显示为平面图案或视频状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虚拟人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和视听作品进行著作权法保护。
从数字虚拟人的制作流程来看,现在许多数字虚拟人的制作,既需要基础美术素材,又需要捕捉真人的动作和表情。涉及到基础素材的著作权和肖像权两重授权。
在B站博主@格蕾缇娅Gretia和哔哩哔哩电竞有关虚拟主播的形象抄袭争议中,@格蕾缇娅Gretia拿出的证据还是虚拟主播的脸部形象的平面对比。作为虚拟主播的权利人,需要考虑确权和维权两个环节。根据《著作权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提供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对于创作的底稿,有两个常见的风险点,其一无法证明底稿形成的时间,这要求底稿形成时要及时进行固定,现在许多区块链供应商可以提供类似服务;其二,部分素材由于人事变动,已经无法找到底稿,这涉及员工归还公司电脑,该电脑如果涉及创作软件和素材的,也可以进行取证处理。
(二)虚拟资产权属不清的法律风险
对于虚拟资产的归属约定不明,可能给创业企业的股东内部矛盾留下伏笔。为了缓解可能的股东矛盾,要处理好以下几组法律关系。其一,核心的IP及核心的新媒体账号,是属于个别股东资产还是目标公司资产,如果早期属于个别股东资产,是通过出资方式还是单独授权方式和目标公司进行合作;其二,和员工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作品的职务属性,涉及员工肖像权等其他人格利益授权的,明确员工离职后可以继续使用;其三,基础素材涉及外部供应商的,明确授权期限、授权范围,以及开发周边衍生的权利。
(三)不能形成高效、合规的对外合作方案、授权方案的风险
根据虚拟人的商业变现形态,需要给销售团队准备好《虚拟人直播合作协议》、《虚拟人广告代言协议》、《虚拟人IP授权开发协议》等。这些协议的知识产权条款需要统筹考虑。一方面,知识产权条款应有一定高效性、灵活性和分类,能协助业务团队迅速开拓和打开市场;另外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本身有一定的认识门槛,需要专门加强内部的法律讲解,确保业务团队理解到位,才能在实战中平衡风险和业务落地的关系。
以下分别从IP权利人、品牌方两个角度,以《虚拟人广告代言协议》为例,分析双方的商业目标和风险点差异。

(四)虚拟人商业开发成本无法覆盖受益风险
虚拟人开发成本高昂,据洞见研报发布的《2022年虚拟人行业研究报告》显示,虚拟人制作的客单价在百万元以上,更高精度的甚至达到千万级。在日常的运营维护中,无论是自媒体账号还是直播带货,都需要庞大的运营团队。从柳夜熙的抖音账号可以看出,其至今仅更新了19条视频(不可否认制作精美),和目前高举快打的自媒体日更运营风格而言,其单条视频制作成本高昂、更新效率慢,可能会影响其商业变现效率。要知道,许多真人博主,经常一次性准备脚本,就录制几十条视频备用。虚拟人虽然具有防止塌房等特征,但其从成本而言,远远高于真人博主。因此,如果没有充分打开市场,很有可能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
参考动漫行业来看,一个IP达到家喻户晓,通常是几十年的运营历史。部分虚拟人虽然迅速破圈、吸金,但本质上作为IP是否能长期维持不淡化,最终还是会回归到长久的运营考验中。
在元宇宙的法律研究中,虚拟人是一个重要的分支之一。虚拟人不等同于传统的动漫、卡通IP的授权合作,由于技术的进步,虚拟人的仿真效果更强,增加了人物特有的表情、声音、神态、性格、交互能力,甚至思想。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22年中国虚拟人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1年,虚拟偶像带动整体市场规模和核心市场规模分别达到1074.9亿元和62.2亿元,预计今年将分别达到1866.1亿元和120.8亿元。
国风虚拟人翎_Ling,登上央视综艺和《VOGUEme》时尚杂志,代言了统一青梅绿茶和雅芳;A-Soul虚拟女团成员嘉然在抖音上有超过200万粉丝,A-Soul成为Keep的品牌形象大使;虚拟美妆博主柳夜熙,仅一条视频即涨粉350万,成为娇韵诗美白元宇宙挚友。
上综艺、代言品牌、运营社交媒体账号、直播带货等,似乎真人偶像可以涉足的吸金领域,虚拟偶像都可以分一杯羹。许多分析都指出,虚拟偶像具有长生不老,防止塌房,合规性强等有别于传统明星艺人的特征。然而深入到虚拟人的商业场景中,却发现了许多难以意料的合规问题。比如,虚拟人进行直播带货,是否满足网络实名制的要求;虚拟人直播带货,是否要缴纳个税;虚拟人代言产品,可以违反《广告法》规定不事先使用产品么? 这一系列的问题,突显了法律机制对于元宇宙和虚拟人的监管和适配,仍有许多要解决的问题。从本篇开始,金诚同达元宇宙研究团队,将深入剖析虚拟人产业的法律和合规风险,探求符合产业需求的法律合作框架安排。
二、虚拟人产业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
(一)著作权确权和保护风险
从观察者的视角而言,虚拟人最终显示为平面图案或视频状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虚拟人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和视听作品进行著作权法保护。
从数字虚拟人的制作流程来看,现在许多数字虚拟人的制作,既需要基础美术素材,又需要捕捉真人的动作和表情。涉及到基础素材的著作权和肖像权两重授权。
在B站博主@格蕾缇娅Gretia和哔哩哔哩电竞有关虚拟主播的形象抄袭争议中,@格蕾缇娅Gretia拿出的证据还是虚拟主播的脸部形象的平面对比。作为虚拟主播的权利人,需要考虑确权和维权两个环节。根据《著作权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提供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对于创作的底稿,有两个常见的风险点,其一无法证明底稿形成的时间,这要求底稿形成时要及时进行固定,现在许多区块链供应商可以提供类似服务;其二,部分素材由于人事变动,已经无法找到底稿,这涉及员工归还公司电脑,该电脑如果涉及创作软件和素材的,也可以进行取证处理。
(二)虚拟资产权属不清的法律风险
对于虚拟资产的归属约定不明,可能给创业企业的股东内部矛盾留下伏笔。为了缓解可能的股东矛盾,要处理好以下几组法律关系。其一,核心的IP及核心的新媒体账号,是属于个别股东资产还是目标公司资产,如果早期属于个别股东资产,是通过出资方式还是单独授权方式和目标公司进行合作;其二,和员工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作品的职务属性,涉及员工肖像权等其他人格利益授权的,明确员工离职后可以继续使用;其三,基础素材涉及外部供应商的,明确授权期限、授权范围,以及开发周边衍生的权利。
(三)不能形成高效、合规的对外合作方案、授权方案的风险
根据虚拟人的商业变现形态,需要给销售团队准备好《虚拟人直播合作协议》、《虚拟人广告代言协议》、《虚拟人IP授权开发协议》等。这些协议的知识产权条款需要统筹考虑。一方面,知识产权条款应有一定高效性、灵活性和分类,能协助业务团队迅速开拓和打开市场;另外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本身有一定的认识门槛,需要专门加强内部的法律讲解,确保业务团队理解到位,才能在实战中平衡风险和业务落地的关系。
以下分别从IP权利人、品牌方两个角度,以《虚拟人广告代言协议》为例,分析双方的商业目标和风险点差异。

(四)虚拟人商业开发成本无法覆盖受益风险
虚拟人开发成本高昂,据洞见研报发布的《2022年虚拟人行业研究报告》显示,虚拟人制作的客单价在百万元以上,更高精度的甚至达到千万级。在日常的运营维护中,无论是自媒体账号还是直播带货,都需要庞大的运营团队。从柳夜熙的抖音账号可以看出,其至今仅更新了19条视频(不可否认制作精美),和目前高举快打的自媒体日更运营风格而言,其单条视频制作成本高昂、更新效率慢,可能会影响其商业变现效率。要知道,许多真人博主,经常一次性准备脚本,就录制几十条视频备用。虚拟人虽然具有防止塌房等特征,但其从成本而言,远远高于真人博主。因此,如果没有充分打开市场,很有可能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
参考动漫行业来看,一个IP达到家喻户晓,通常是几十年的运营历史。部分虚拟人虽然迅速破圈、吸金,但本质上作为IP是否能长期维持不淡化,最终还是会回归到长久的运营考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