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杀到,中产、高净值人群该如何应对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一、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

一、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CRS,是一项非常简单,也非常复杂的法规。其核心是透明穿透,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参与国家的地区之间交换税务居民资料,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透明度。
各国是从2014年开始陆陆续续签署这个法规的。有些国家签署较早,有些则签署较晚。目前,已经签署的国家或地区已达101个,富人们比较熟悉的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香港、澳门、新加坡、澳洲、新西兰、加拿大及整个欧洲,都在签署国之列。
中国和香港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 将于2017 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程序,并于2018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二、CRS针对的人群
在中国,CRS涉及两类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内定居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
具体来说,已经移民的中国人、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群、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群、在海外藏钱的境内公务员、在海外已购买大额人寿保单的人群、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人群、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人群会受CRS“格外关注”。
三、CRS的运行机制
根据AEOI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举例来说,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四、我国金融机构实施CRS的主要合规义务与时间表
2018年9月后,非居民个人和企业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符合一定条件的账户信息将被报送和交换给税收居民国主管当局。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特定保险机构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办法》第六条第3款对“投资机构”进行了明确定义,看重持有境外金融资产之事实,而非简单的公司名称判断),应按照以下时间和要求,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账户,并收集账户相关信息:
A. 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B.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C.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交换的信息包括:帐户持有人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出生日期、地点和纳税人档案号);户口帐号、帐户结余;当年所得(比如利息、红利等等)和当年买卖所得。
五、该如何应对
针对来势汹汹的CRS,您将如何应对呢?
(一)、根据CRS涉及的情报主要是来自金融机构提交的“金融资产”,所以可以投资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品类;
(二)、每一个海外现有的账户的额度尽量减少到100万美元以下;
(三)、利用信托、基金、保险、投资机构、房地产等多种资产配置来分散资产的持仓。
当然,CRS一旦应对不利,后果不是简单的补税那点事,还会有例如:资产是否为合法所得;海外资产的流出途径等问题。所以呢,如果真的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还是由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儿,赶快找律师、税务师、会计师一起出谋划策化解风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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