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购买的车辆进行过维修等瑕疵, 能否认定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 能否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相信我们大部分人在购买车辆时,关注的主要是价位、品牌、型号、颜色,而车辆的性能、外观等是否存在质量瑕疵在购买时是难以发现的。如果我们买的车辆在交付使用后,才发现车辆进行过维修等质量瑕疵,能否认定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能否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认定经营者存在欺诈应满足下列几点:
1、经营者有欺诈故意,即明知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可能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
2、经营者向消费者实施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欺诈行为;
3、该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陷入了错误认识、作出了错误意思表示。
对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我们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当经营者存在欺诈或明知提供的车辆存在缺陷仍提供,若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是为了生活需要,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生活消费是指个人或者家庭为生活需要而购买物质资料或精神产品的行为。但购买的车辆为挂车、货车等经营性车辆,从常理上判断则不属于生活消费,属于生产、经营消费,则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来认定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车辆有瑕疵,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作者:黄海萍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如果发现购买的车辆进行过维修等瑕疵, 能否认定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 能否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