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订单改为 “私单”,看似能让乘客省点钱,一旦出事,谁为损失买单,却成了难题!来看本期『蓉法说法』案例
01.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杨某和符某计划从外地前往崇州,遂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了顺风车。在平台派单后,符某与网约车司机肖某通过微信取得联系,双方私下协商取消了平台订单,改为线下交易。
肖某驾驶的顺风车在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杨某受伤。后经交警大队现场勘验,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肖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杨某等人前往医院就医。而后,杨某将肖某、某网约车公司、某财产保险公司及某汽车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
02. 法院审理
崇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符某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顺风车后与网约车司机肖某取得联系,双方通过平台信息确定出行需求后,取消了平台订单,自主选择线下交易方式所建立的运输服务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该合同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肖某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杨某、符某安全送达至目的地,但肖某在履行运输合同的过程中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杨某受伤,未将杨某按时安全送达到约定地点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某网约车公司作为案涉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为该车在某汽车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案涉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承保范围内及保险期间内,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某汽车保险公司可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直接向杨某支付保险赔偿金。
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司机肖某支付原告杨某3万余元,被告某汽车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杨某10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03. 法官说法
三方共系“安全带”
这起案件给所有网约车参与者敲响警钟:安全从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本案中,乘客和司机为图“方便”或“省钱”取消平台订单,改为线下交易,看似“双赢”,实则埋下巨大安全隐患——平台监管“脱钩”、行程轨迹“消失”、保险保障“缩水”,一旦出事便陷入“追责难”。
平台做实监管、司机守好规则、乘客绷紧安全弦。每一次顺畅出行的背后,都藏着“合规”二字的重量。下次约车时,不妨多想一句:“省的钱,够赔一次事故吗?”
安全比省钱重要
平台要做好“守门人”。用 AI 识别 “加微信”“线下付款” 等异常信息,监测 “取消订单却仍执行行程” 的异常行为,一旦识别立即弹窗预警。明确线下交易免责,同时公示合规行程的救援、保险等保障。
司机别因“小利”丢“大保”。私下交易时,若车辆未合规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或者司机无从业资格,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最终“全额买单”的还是自己。
乘客:别贪“小便宜”冒“大风险”。私单省小钱,却可能产生被保险拒赔、纠纷时难获平台协助等问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取消平台订单改“私单”,网约车出事谁买单?
作者:崇州法院成都国商法庭来源:崇州法院成都国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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