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在即,工资支付、员工安排高频20问

来源: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1、企业还未复工或暂时无法复工的,算停工停产吗? 解答 小墨解答:首先,一般企业从2020年2月3日起算停工停产。
1、企业还未复工或暂时无法复工的,算停工停产吗?
解答
小墨解答:首先,一般企业从2020年2月3日起算停工停产。春节延长假期2020年1月31日到2020年2月2日这3天可按照休息日处理;2020年2月3日之后延期复工假按停工停产处理。
特别提醒:如果企业自身安排的停工停产时间,晚于此时间的,以企业自身实际安排的时间点起算。
法律依据:
根据人社部发〔2020〕8号第三条第(四)项:…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
人社部发〔2020〕8号第三条第(六)项:…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员工被依法隔离的,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
小墨解答: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员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3. 如果员工因不遵守政府防控措施,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的,要不要支付工资?
解答
小墨解答:根据浙江省高院意见,一般不予支持。
4、对2020年1月31日到2月2日这3天春节延期假,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
小墨解答:目前视同休息日,无需支付工资。员工如果上班了,安排补休;不能补休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5、企业还未获准复工或暂无法复工,可以安排员工工作吗?
解答
小墨解答:根据浙江省防控疫情17条,在疫情未解除前企业需要得到批准才能复工,但是不影响疫情防控且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工作,并支付正常工资。
6、劳动合同工资约定不清,那么支付正常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解答
小墨解答:劳动合同对工资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岗位技能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约定、工资结构本身又不清晰明确的,按照前12个月(未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实得平均工资70%支付。
7、企业因疫情未复工、暂无法复工或停产停工的,工资怎么支付?
解答
小墨解答:首先,可协商休假处理。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但需按各类假期工资标准支付。
其次,协商工资。从2020年2月3日起的工资待遇,企业还可与职工协商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生活费。
再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又分两种情况: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者,企业按照最低工资80%支付生活费,直至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复工。
另外,国家鼓励企业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与员工达成风险共担的共渡难关方案。“生活费”是否可以协商,人社部发〔2020〕8号政策未定死,企业可以探索与员工协商生活费支付标准和方案。
法律依据:人社部发〔2020〕8号
8、员工受疫影响无法正常返岗,比如企业复工了但是道路被封、交通等无法上班等情况,工资如何计算?
解答
小墨解答:应对疫情是社会共同责任。隔离无法返岗的劳动者,无论是个体隔离还是群体隔离,都要承受隔离的身体和心理压力,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额外照顾,才符合劳动法作为社会法的本意。而且,照常支付劳动工资,会提高疑似或密切接触者等需隔离者接受隔离的主动性和配合性,对企业、企业其他员工、社会均有利。在此情形下,才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受疫情影响,道路被封、交通中断等没有被隔离的无法返岗的劳动者,无额外照顾和提高主动隔离的配合性的必要,参照第7问处理。
9、企业经核准复工,职工拒不上班的,如何处置?
解答
小墨解答:如职工不属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返岗的职工,不属于依法被隔离的职工,对于不愿复工的职工,企业工会要及时告知其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劝导职工及时返岗。
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以发《返岗通知书》,在留存相关证据后依法予以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特别提醒:疫情是不可抗力,是全民灾难。疫情期间仍可依法依规处理,但是处理要慎重。
10、企业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不够覆盖停工期,能否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解答
小墨解答:法定的带薪年休假,经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企业可以跨年安排。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11、企业能否自设无薪年休假?
解答
小墨解答:根据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协商处理。企业若在疫情期间自设无薪年休假,需经员工同意不能强制安排。
12、企业能否自设停工停产假?
解答
小墨解答:疫情期间,企业可以单方作出停工停产休假的通知,但必须依法支付停工停产假期间的工资或生活费。
13、宁波地区停工停产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解答
小墨解答: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14、没有为员工准备足够的口罩、体温计等防护设备,能正常复工吗?
解答
小墨解答:不可以。首先,疫情期间,推迟复工和要求核准复工,是政府实施的紧急措施,企业必须服从执行。
其次,企业复工明确要求口罩数量和员工数量的配比,根据宁波市实施紧急措施关于复工规定“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复工要求口罩等防护设备,企业应当准备充分。
再次,现在市场口罩供应紧张,企业如果没有准备好口罩等基本防护措施,无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不符合复工条件。
最后,实际不符合开工条件,影响疫情防控的,就算已开工,也会被责令停工。
15、已复工企业,体温检测不落实,出现漏报、瞒报等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有什么责任?
解答
小墨解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治安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可责令企业停工。民事方面企业还要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16、我们公司规模很小,只有10个左右员工也需要进行复工申请吗?
解答
小墨解答:即使小微企业,也需要向属地街道提交申请,填写有关表格,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复工。
17、如果企业复工,员工复工但不服从防控措施安排,比如隐瞒自己14天密切接触确诊历史或不配合隔离的,企业可以怎么处理?
解答
小墨解答:如果企业发现员工存在隐瞒14天接触确诊患者历史等违背防控紧急措施的现象,应将相关情况立即如实上报疫情防控办公室;如果员工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处理。
18、如果复工后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的,企业具体要负什么责任?
解答
小墨解答:若因管理不当,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会被责令停工,公司法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9、哪些地区的员工需要进行14天医学隔离?
解答
小墨解答:对返岗前员工本人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如湖北、温州、台州等省内外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它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返回,如到达宁波须严格执行14天医学隔离后方能上岗。(具体可看附件《各类返甬人员管理办法(2月12日)》)
20、我们公司注册在鄞州区,但是员工上班都在江北,我们要到哪个地方申请复工?
解答
小墨解答:原则上按照办公地方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申请,这种情况需要到江北区申请。
附件:
工资支付概览表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标准

宁波市最低工资及生活费标准

4.各类返甬人员管理办法(2月12日)

1、本规定自2月12日起实行,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每天实时调整,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2、2月12日前,一湖三州已纳入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的,按原规定执行;原5天观察期人员,如为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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