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校园暴力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及时高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在某学校高中分班时,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分至同个宿舍,王某强迫李某给自己整理内务、洗衣服、倒洗脚水,并将宿舍内其他人员的袜子洗净。王某无故挑起事端,半夜将李某在睡梦中扇醒,并使用不锈钢的扫把对其进行击打。2022年4月,李某无法忍受王某的长期欺凌便向公安机关报警,阿克苏市公安局决定对王某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因王某不满18周岁,便不执行行政拘留,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谓的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的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可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本案中,被告王某在共同生活的寝室内无故对李某采用踢踹、扇耳光等方式殴打数次,虽然此行为并未造成李某身体上的重大伤害但李某精神受到伤害,这种精神上的损害是无法估量的,需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修复,王某实施的该种行为可认定为校园欺凌行为,导致李某精神抑郁,侵害了李某的人格权。故判决王某向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法官说法
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法律有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法等。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
法官提示:校园暴力会给受害人造成身体及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影响其身心健康成长。如若未成年人在校园生活中遭遇了校园暴力,以下几个建议帮助未成年人远离侵害:
1.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永远放在第一位,要沉着冷静、伺机设法逃离现场;
2.事中可视情况引起他人注意或大声呼救;
3.事后寻求帮助或保护:报警、找老师、家长等。
守护“少年的你” 让“少年的你”远离校园霸凌
作者: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来源: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日前,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校园暴力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及时高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