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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都在努力实现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等目标,其中对企业实现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的需求明显提升。随着ESG投资理念被更多的投资机构认可,越来越多投资机构采用ESG+乡村振兴影响力投资管理体系,与此同时,ESG本身也是衡量乡村振兴发展可持续性的一个重要维度。因此,本文旨在初步探讨乡村振兴特色投资管理体系与ESG管理体系的结合,并基于此对企业及其投资人、管理者提出初步建议。
一、ESG在乡村振兴股权投资中的价值
(一)ESG投资理念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方向高度契合
ESG投资和乡村振兴投资在理念方向上具有共性,ESG概念首次出现是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与全球契约组织发布的《WhoCaresWins》报告中,该报告讨论金融机构该如何去关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因素。ESG将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这三个非财务指标作为投资参考,在选择投资标的时,不仅仅关注其财务绩效,同时还关注其社会责任的履行,考量其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这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方向高度契合,在投资决策和流程中积极主动地贯彻ESG标准,充分考虑ESG因素更有利于提高乡村振兴投资质量。
(二)完善乡村振兴基金投资考评标准,提高投资积极性
在当前实践中乡村振兴基金的“募、投、管、退”并不容易,因农业农村项目存在投资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乡村资产的分散性和权属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导致运营好乡村振兴基金变得愈发困难,同时由于上级公司或主管部门对乡村振兴基金绩效考评形式单一,导致投资积极性受到打击。而ESG投资理念更加综合考虑了被投企业在生产和投资活动中对环境和社会的综合影响,帮助基金投资者获取关于企业非财务数据的信息,尤其是其管理能力、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水平,从而有效识别非财务风险,创造长期投资收益。
(三)提高被投企业长期价值,丰富被投企业未来融资手段,从而更好地实现投资回报
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全国23个省份设立乡村振兴基金192只,总计管理规模为1239.82亿元,大多数为国有企业设立。但由于农业农村项目的特点导致该类投资通常面临退出路径单一的问题,市场上“接盘”选手不多,市场化投资者心目中还是存在着各种担忧和顾虑。在此情况下,如何提高被投企业价值就是乡村振兴基金管理者考虑的重点。此前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由此可见,随着投资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成熟,未来越来越多的市场化投资者进行投资时,会更加关注被投公司ESG层面的表现。
笔者了解到,在2020年针对50多家PE机构进行的ESG调研中,大多数投资团队强调,ESG绩效直接影响增值,尤其是退出收益。若乡村振兴基金在投资时更多地将ESG投资理念纳入投资决策过程以及未来的管理,则能够更好地提高被投企业的长期价值。
二、乡村振兴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如何整合ESG因素
结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2019年12月22日发布的《绿色投资指引(试行)》,为实现乡村振兴基金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的ESG合规,管理人可考虑先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合ESG因素:
1.募集阶段。经过长时间发展和积累,ESG投资理念越来越得到各类投资人的认可,作为核心的非财务绩效指标被各投资机构及企业广泛纳入经营及投资评估流程。作为乡村振兴基金来说,ESG投资策略的选择不仅要与基金本身的价值观和投资目的相匹配,还要与有限合伙人、利益相关方的价值观和原则相匹配,将ESG投资的核心理念纳入到战略投资目标中可以更好地帮助基金对有共同投资目的和投资理念的投资人达到契合。
2.投资阶段。当乡村振兴母基金在选择投资标的时,需要充分结合被投资公司的技术方向、研发、生产、商业模式等,评估被投资公司的ESG风险或机会,评估过程的ESG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负面排除、ESG整合等。
根据《绿色投资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乡村振兴基金管理人可采用第三方或自行构建环境评价体系和环境评价数据库。目前国外ESG评级体系大多采用国际标准,国际上主流的评级机构有MSCI、汤森路透、富时罗素、标普、晨星等,国内主要有三类机构针对A股进行ESG评级,一类采用国际标准,一类为境内第三方咨询机构,还有一类为境内二级市场核心参与者比如指数公司(中证、华证)、金融数据服务商(Wind)等。ESG尽职调查的目标就是获取充分的ESG信息来支持有关策略的运用,更清晰地掌握企业当前的ESG绩效及未来的ESG发展方向,以最大程度地了解其风险和未来机会,对被投资公司给出当下更合理的估值。
3.投后管理阶段。在ESG投后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绿色投资指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每年开展一次绿色投资情况自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绿色投资理念、绿色投资体系建设、绿色投资目标达成等”,投资后,建议乡村振兴基金管理人在投后管理计划中明确ESG管理内容,如投资标的定期汇报、对LP定期汇报、重大ESG事件报告等,也可以通过推动和提升数字化和信息化,完善相关数据的回收、评价和投后管理赋能。同时根据深交所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加强了针对数个行业的ESG信息披露要求,比如食品及酒制造、纺织服装、化工等相关行业,这些行业也是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拟投资的重点行业,基金管理人进行高质量的ESG合规管理,是对被投企业公司治理、信息透明度、技术创新以及风险管理等层面的表现提供的重要支持,并且被投资公司都会比较重视投资人的建议,因此该举措也是基金管理人积极行使管理责任的表现。
4.退出阶段。一方面由于部分一级市场的项目未来设定的退出路径是会在二级市场退出,而当前二级市场非常关注ESG信息披露情况,从监管角度看,ESG信息披露广度和深度会不断加强,基金管理人做好ESG信息披露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有利于未来退出。另一方面,由于私募基金都设有投资期限,核心在于退出方式和时机。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退出时能获得一个具有更高收益的变现价值即现金价值收益,对于国有企业来讲资产的保值增值红线更是重中之重。如前所述,ESG表现与公司股价具有强烈的正相关关系,实行了高质量ESG管理的企业,对于投资方来说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同时也促进了被投企业能够更好地反哺当地,提高了产业竞争力,是乡村振兴基金为中国脱贫致富、乡村振兴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ESG合规实践之构建乡村振兴特色投资管理体系
作者:陈家梁来源:发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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