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清朝康熙年间,有个大学士名叫张英。一天张英收到家信,说家人为了争三尺宽的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要他用职权疏通关系,打赢这场官司。张英阅信后坦然一笑,挥笔写了一封信,并附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信后,让出三尺宅基地。邻居见了,也主动相让,结果成了六尺巷,这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流传至今。
近日,杭州一车主却因为停在小区里的救护车挡住了自己的私车,不仅拦在车前不让病人离开,还把救护车两只轮胎的气放了。古今对比,令人唏嘘,今天,法纳君带你一同走近这个“得位不让车”的奇葩案例。
案情回顾
8月15日上午,叶女士联系医院称父亲腰伤,医院即派出救护车(该车有医疗救援的资格)。救护车到达地点后,由于停在小区里,一位急着上班的男车主认为救护车挡住了自己的私车,不仅将救护车左前轮、左后轮胎气放了,并且脚踢车门,在明知救护车里躺着病人的情况下,拦在救护车前不让病人离开。因私家车主的阻挠,病人躺在救护车内无法送医救治。
法纳说法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这位奇葩的车主行为已经明显构成治安处罚的条件。更严重的是,若这哥们儿阻碍救护车救援的行为酿成严重的后果,将涉及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没错,各位看官没有看错,法纳君也并非危言耸听。
私家车主阻拦救护车的行为给车上待救治的病人制造了危险,双方僵持的时间越长,病人的危险也就变得越来越大,此时,车主就有将自己给病人制造的危险消除的义务,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车主有能力制止危险而没有努力去制止,致使病人加重病情或者死亡的,则车主可被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结语
为救护车让行,不仅是道德上的责任,更是法定的义务,某些“路怒”和霸气车主切勿为了一时之气而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尊重生命,避让救护车。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予以救护车更多照顾,因为我们都可能会成为救护车里那位需要救治的人。
阻挡救命车?哥们儿,你想过后果吗?
作者:法纳刑辩来源:法纳刑辩

导读 清朝康熙年间,有个大学士名叫张英。一天张英收到家信,说家人为了争三尺宽的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要他用职权疏通关系,打赢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