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曝光的「免费Wi-Fi」暗藏陷阱,你了解吗?

来源:iLaw合规

文章摘要
2022年央视“3·15”晚会第四个节目曝光,「免费WiFi」暗藏陷阱:不仅根本连不上,还致隐私大曝光,点名「WiFi破解精灵」「雷达WiFi」「越豹WiFi助手」三款 APP。

2022年央视“3·15”晚会第四个节目曝光,「免费WiFi」暗藏陷阱:不仅根本连不上,还致隐私大曝光,点名「WiFi破解精灵」「雷达WiFi」「越豹WiFi助手」三款 APP。
Wi-Fi 在生活中频繁出现,无论是医院、酒店、景区、商场、餐厅、会展中心一般均会配备无线 Wi-Fi,但部分 Wi-Fi 需要密码才可使用,为了迎合用户想要随时随地连接 Wi-Fi 的需求,应用市场上打着提供「免费Wi-Fi连接」提供 Wi-Fi 破解服务的应用程序接踵而至。但是使用此类软件是否真的可以免费连接 Wi-Fi ?
今年3月15日「打假日」,315 信息安全实验室曝光了展开的专门测试。315测试人员从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了名为「WiFi破解精灵」的 APP,里面罗列着大量的 WiFi 资源。测试人员点击「免费连接」,显示「正在破解 WiFi 获取密码」,然而最终并未连接成功。
测试人员更换链接,与此同时,页面下方出现「确认」和「连接」的字样,点击确认,依旧连接失败,更换一个 WiFi 进行尝试,同样失败。测试人员点击了所有罗列的WiFi资源,最终没有一个可以成功连上。
通过上述分析已经可以看出,免费连接WiFi实际为一个骗局。究其根本,其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本文将对其违规之处进行探究。
实现捆绑软件的自动下载;
个人信息的自动搜集问题;
反复自启动弹出广告窗口。

在测试过程中可以发现,免费 WiFi 只是个幌子。连接测试结束后,315 测试员发现两个陌生的应用程序正自动下载到手机里。在此过程中,测试员并未点击任何授权案件去下载应用程序,程序为何会自动下载?
究其原因,秘密隐藏在刚才点击过的「确认」和「打开」字样的弹窗里。其实「确认」与「打开」字样,都是伪装的广告链接及 APP 授权下载链接。
一旦用户被诱导点击,没有任何提示,广告链接中的应用程序就会自动安装到手机里。最终,用户不但不能免费连接 WiFi,手机里会多出一堆从未授权下载的应用程序。
此种未明确提示用户并经用户同意,在使用免费 Wi-Fi 时,通过欺骗手段、误导用户下载、安装捆绑软件,干扰用户的正常下载、安装的行为,并使得捆绑软件以搭便车方式被下载,此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亦违背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违规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
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四)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不得捆绑安装无关应用程序。」

工程师通过测试发现,这类免费 WiFi 的应用程序在后台大量收集用户信息。有款名叫雷达 WiFi 的应用程序一天之内收集测试手机的位置信息,竟然高达 67899 次。
这个数据显示,用户从早到晚,甚至夜间休息期间,应用程序都不断地搜集定位信息,而通过该信息,可以把个人的生活轨迹、行踪串连起来,完全掌握用户的生活规律,推测用户的喜好及职业,是对个人信息的显著侵害。

此种行为显然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采集个人信息的前提是明示目的,征得个人的同意,调取范围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且每一次搜集敏感个人信息,均应当单独寻求用户同意。
上述免费 Wi-Fi 软件,在搜集个人敏感信息时,没有明示目的、准确告知范围、征得用户同意,而是采用「偷偷取得」权限的方式调取数据,已经严重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
违规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315 测试人员在手机被捆绑应用程序后,开始出现大量弹窗广告。各种广告不时自动弹出,不看够 5 秒时长无法关闭,严重影响手机正常使用。
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发现,一款名为「越豹WiFi助手」的 APP 隐藏着「自启动」功能,即使用户从后台关掉这款应用程序,它依旧能随时高频次自动启动,仅 11 点 16 分就允许了 46 次。

这些应用程序的核心目的非常地明确,就是为了骗用户看广告,而且通过自启动程序,反复开启广告权限。
购买恶意弹窗广告服务的商户、提供恶意弹窗广告服务的公司、传播恶意弹窗广告的手机浏览器平台则均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违规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一条指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① 保障用户知情权
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来源,以「默认同意」等方式强制用户接受产品自启动或提供相关服务的,或将触犯相关法律。另外,APP 在涉嫌搜集个人敏感个人信息时,应提前获取用户单独同意,并明确告知获取范围、用途及目的。
② 尊重用户选择权
企业可为用户提供清晰、有效、显著的广告弹窗信息关闭选项,尽量避免采用虚假或过小关闭按钮误导用户,避免设置虚假弹窗,误导客户下载捆绑 APP。
③ 优化改进产品
企业应避免开机时集中弹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切实保障用户权益。涉及在广告中分发 APP 的情形,分发平台应做好把关工作,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做好监督工作,不断优化改进产品。
④ 开通投诉渠道
企业在开发 APP 的过程中,可以为用户提供投诉及举报渠道,设置显著提示,提醒用户一旦发现有虚假功能、广告无法关闭的情形,可及时举报。
⑤ 将 APP 上架到正规商店
企业应将 APP 上架到正规的应用商店,避免将 APP 通过非法途径捆绑下载以达到增加下载量等目的,否则可能涉嫌违规。
⑥ 通过专业检测机构自查
企业若对自身APP是否存在后台调取数据或是自启动情况存在疑惑,可以通过寻求专业的检测机构来进行自查,针对违规行为作出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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