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区块链”的正确姿势

来源:华商律师

文章摘要
区块链的世界,便是一个“江湖”,“链圈”、“币圈”便是这个江湖中的两大帮派。两大帮派之外,各路看客,形态各异,甚是热闹。作为金融科技律师,“区块链”是研究、跟踪的重要板块之一。

区块链的世界,便是一个“江湖”,“链圈”、“币圈”便是这个江湖中的两大帮派。两大帮派之外,各路看客,形态各异,甚是热闹。作为金融科技律师,“区块链”是研究、跟踪的重要板块之一。当然,跟踪、研究最多的为区块链法律法规的解读分析、区块链政策资讯的把控了解。但本文的重点却并非谈区块链的法律合规问题,而是面对区块链江湖各路看客对区块链的质疑、误解,仅从事实角度进行辨析,谈一谈什么才是对待“区块链”的正确姿势。
一、区块链江湖乱象
区块链源于2009年诞生的“比特币”,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发展至今。“链”与“币”仿佛一对孪生兄弟,彼此依赖,相辅相成,以至于诸多看客一谈“区块链”,必提“虚拟币”,仿佛“链”就是“币”,“币”即是“链”。2016年以来,随着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的兴起及火爆,区块链江湖,风起云涌,英雄辈出者有之,但骗子、投机者和梦想家也蜂拥而入。由于监管的相对滞后及缺失,混乱无序的区块链江湖,一茬又一茬的“韭菜”被无情阉割,太空链、英雄链、普洱币等涉空气币、传销币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项目使得“韭菜们”损失惨重。2017年9月4日,虽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了国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所的运营,但仍有大量的骗子、投机者转战境外,继续收割境内的“韭菜”。如此乱象,以致于诸多区块链江湖看客认为区块链是带着原罪而来,区块链等于虚拟币,等于诈骗,等于收割,避之唯恐不及。
二、区块链的本质是“技术”,而非“币”
虽然乱象丛生,但从区块链本质而言,其虽伴随虚拟币而来,但“链”即是“链”,“币”即是“币”,区块链只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并不等于虚拟币,并不必然一涉及区块链技术,就要发币,就会涉及ICO、STO。众所周知,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技术,其信息不可篡改、不可毁损、开放性、匿名性、自治性等特征可以解决诸多实务领域的难点与痛点。
三、国家及地方政府层面看待区块链的姿势
(一)在国家法规政策层面,对区块链技术本身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支持
1)2016 年 10 月,工信部发布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首次提出我国区块链标准化路线图;
2)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曾明确提出,需加强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创新、试验和应用,以实现抢占新一代信息;
3)2018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其中的第11条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认了区块链在证据固定、证据存证方面的作用及效力;
4)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出了备案、新产品新功能安全评估、定期查验及其他各方面的合规要求(如安全管理责任、真实身份认证、信息记录与备份等),从正面认可了依托区块链技术/系统的区块链信息服务项目,并对之提出了合规要求;
5)2019年2 月 27 日上午,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等12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利用区块链等技术促进商品交易发展;
6)2019年2 月 27 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对该文件进行解读时表示,要推动区块链存证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
(二)各地纷纷出台地方性政策,支持鼓励区块链技术在本地的落地发展
除国家法规政策层面,各地亦纷纷出台鼓励区块链技术落地发展的地方政策,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天津、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等地。其中尤以湖南长沙、广东广州黄浦区、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西湖区、四川省、贵阳市、重庆市对区块链的扶持及奖励政策为重。
(三)区块链技术除政策支持外,亦逐步得到司法判例的认可
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国内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其针对原告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就原告采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存证方式(而非传统的公证机关公证模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判决认为,区块链有难以篡改的特点、删除的特点,其作为一种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具有可靠性。此外,2018年10月,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亦在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对原告通过第三方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进行证据保全的法律效力亦予以确认。此后,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的取证存证、证据保全的法律效力越来越多的得到各法院的确认。
四、区块链在实际应用层面已取得重大成果,解决了行业的痛点及难点
随着区块链技术越来越为人熟知,区块链技术信息共享、信息不可篡改损毁等特性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各行各业,如版权保护、公证存证、防伪溯源、电子政务、医疗数据等,其中重大典型应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电子政务
如下为链塔智库的统计的各地政府应用区块链技术于电子政务的清单:

(二)电子票据、电子凭证
2018年8月10日, 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在深圳实现落地,宣告深圳成为全国区块链电子发票首个试点城市,也意味着纳税服务正式开启区块链时代。此次推出的区块链电子发票由深圳市税务局主导、腾讯提供底层技术和能力,是全国范围内首个“区块链+发票”生态体系应用研究成果,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与认可。
(三)跨境支付及结算
2018年6月25日,全球首个基于区块链的电子钱包跨境汇款服务在香港上线。港版支付宝AlipayHK的用户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向菲律宾钱包Gcash汇款,该笔汇款耗时仅3秒。本次汇款中利用了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来实现AlipayHK、渣打银行(香港、新加坡)和菲律宾钱包(GCash)间的跨机构协同。
(四)数字票据
2018 年 1 月 25 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安排部署,由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货币研究所牵头,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承接、会同 4 家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研发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成功上线试运行。该平台采用联盟链技术,央行、数字票据交易所、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参与机构以联盟链节点的形式经许可后接入数字票据网络。不同的节点在接入时可以根据角色不同和业务需求授予不同的链上操作权限,包括投票权限、记账权限和只读权限等。数字票据发行后以智能合约的形式登记在联盟链上,并在链上进行交易撮合。
(五)司法应用
2018年2月,广州仲裁委基于微众银行联合广州仲裁委、杭州亦笔科技三方共同研发的仲裁链出具了业内首个裁决书,这标志着区块链应用在司法领域的真正落地并完成价值验证。借助区块链技术,仲裁链将实时保全的数据通过智能合约形成证据链。此外,杭州互联网法院已上线司法区块链,成为全国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定纷止争的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亦已与区块链企业共建电子证据平台“天平链”。
五、什么才是对待区块链的正确姿势
(一)客观公证看待区块链。
区块链只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并非等于虚拟币,等于ICO,等于集资诈骗,所谓区块链江湖的混乱,并非区块链本身的过错,而是源于某些骗子、投机者人性的贪婪。随着监管的日趋成熟和完善,区块链的江湖亦必将会日趋去伪存真、良币驱逐劣币。
但亦不必过于神话区块链,所谓“区块链必将颠覆21世纪”,“区块链必将颠覆BAT”等之类言辞过于夸大其词。区块链确实具有很多传统技术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区块链发展至今还处于初级阶段,区块链耗能、共识的速度及效率、隐私问题、跨链互联、线下信息与线上信息一致等问题都是区块链技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怀着开放包容的心态,拥抱区块链,提升行业正能量。
面对区块链这一新生事物,若因为“币圈”乱象,而对之拒绝、打压、逃避,绝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当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及发展,展开区块链领域的技术竞争;当国家及地方政府在大力鼓励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当政府、互联网巨头及各商业体纷纷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电子商务、电子发票、取证存证、跨境支付、清算结算等各方面的应用的时候,作为区块链江湖的看客,若仍然拒绝、排斥区块链,并非正确的、与时俱进的态度。怀着开放包容的心态,拥抱区块链,提升行业正能量才是对待区块链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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