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项羽乌江自刎到昆山电动车主夺刀反杀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项羽兵败垓下,率八百余人突出重围,至乌江江畔。乌江亭长驾船等候多时,对项羽说:“江东虽小,地方千里,有数十万人,仍可成就霸业,希望大王能速速渡江。现在唯独我有船,汉军来了无法渡江。”
项羽谢绝亭长好意,只是让亭长载着跟随五年的战马过江,自己和亲兵下马步行,重新战斗。这是一场注定寡不敌众的鏖战。项羽杀汉军数百人,受伤十余处,自刎而死。
项羽自愧无颜面对江东父兄,又何尝想因为一己之私,让天下再度陷入混战?于是他选择用最激烈的战死的方式,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和骄傲。
往后的中国,这样的骄傲,越来越少。一千多年后,一位看上去柔弱的女词人感叹:“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项羽作为贵族精神的代表,虽有瑕疵,仍不失“仁而爱人”,好面子,讲规则,重视道义,血性十足,但种种因素下,他失败了。而刘邦作为底层流氓,粉墨登场,他的不择手段,他的厚黑,因为他的成功都变得合理化。贵族时代终结,流氓时代开启。中国人因此信奉“成王败寇”,崇拜毫无底线的成功,对上谄媚,对下欺凌,“抽刀向更弱者”,而意识不到精神上的一次次劣化。
学者张宏杰总结说,仔细翻阅中国历史,我们会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中国人的性格历程如同直跌下来的瀑布,其落差之大,令人惊讶。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人品格清澈,敢爱敢恨,崇尚侠义精神。及至明清,中国人的品质却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无创造力。为何如此?秦始皇是国民性劣化的第一个推手,给专制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朝历代无非添砖加瓦。汉代统一思想。宋代重文轻武,“武事废坠,民气柔糜”,在浅吟低唱中把流光送走。元朝打断中国人的脊梁。及至明朝,国民性染上“流氓气”,根源在于大明王朝的开创者朱元璋,他发明了流氓统治术。清朝则让一个民族彻底停止思考,近乎僵尸。中国集权专制彻底改变了中国人的国民性。用黑格尔的话说,中国的时间停止了。
打断的脊梁不易挺直,及至民国。《南京大屠杀资料集》中,一个日本军人回忆,成千上万的中国人默然地经过如山的同伴尸群,走向死亡,而毫不反抗。那个日本人百思不得其解,是中国人太容易驯服,还是对死亡悟得太透?
“奴隶性格”和“专制性格”纠缠着中国人,也让有识之士不断发出改造国民性的声音,但成效甚微。今天的中国,重新强盛起来,但国民性仍是话题,在于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道长路远。只有良好的制度建设,才能期待国民性改观,重回血性男儿,而不是萎靡不振,钻营取巧。只有良好的法治建设,才能期待国民举止有度,安居乐业。
去年的于欢事件,山东聊城人于欢目睹其母受辱,持刀捅刺对方,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于欢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媒体报道后,舆论哗然,群情激愤,认为于欢是孝子,是血性男儿,是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人们朴素的正义观不应无视,应予尊重。人们呼唤血性男儿,正因为被打断的脊梁不易挺直,人们格外在乎忍无可忍、一朝挺直的脊梁。这也反映法治建设应不断前行,尤其是僵尸法条要适时激活,正当防卫中的无限防卫权即是其中之一。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于欢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改判五年。
于欢案拓展了人们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也拓宽了司法对于正当防卫行为的狭窄口径。
近日,江苏昆山发生宝马男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事件。2018年8月27日晚,宝马车主和电动车主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宝马男回车拿起一把刀,对电动车主连续挥砍,刀脱手,电动车主抢走并回砍,宝马男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次,人们再度认为电动车主是血性男儿,是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应无罪释放。虽然事情前后经过仍有待进一步查清,但应当注意电动车主当时面临的危险情境,加害行为和防卫行为是连贯的,不宜割裂看待。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面对一把举起的刀,不可能要求一个人冷静地思考。”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沈德咏所说,对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要全面整体地进行考量,不能陷入“对等武装论”与“唯结果论”的认识误区;要设身处地的为防卫人考量,不能要求防卫人是一个冷静理性的旁观者,而是要还原到防卫人所处的境遇之下;要适当作有利于防卫人的考量,在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认定存在争议时,应适当作有利于防卫人的认定。即使认定防卫过当,也应当充分运用“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裁量处理。
人们在呼唤血性男儿,并不是呼唤作奸犯科的“血性男儿”,而是呼唤法治框架下的血性男儿,也希望司法能切实有效地保护血性男儿的合法权益。
呼唤血性男儿,中华民族要重回刚健勇毅,未来才会越来越好。
换个角度看昆山龙哥案
作者:蓝天彬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从项羽乌江自刎到昆山电动车主夺刀反杀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项羽兵败垓下,率八百余人突出重围,至乌江江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