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聊天聊到近几年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艺名归属的纠纷,从邓紫棋、李子柒到一些知名度稍低的艺人,解约时几乎都发生了艺名归属的问题。所以,艺人的艺名到底应该归谁,艺人解约了到底能不能把艺名带走呢?
姓名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区别于其他人的标志和符号,姓名权是人格权的一种,狭义上的姓名通常指的是户籍管理登记当中使用的姓名,也就是我们通常使用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上的姓名。艺名在普通姓名的基础上则还兼具商业性、知识产权性等财产性功能。所以,艺名权与通常法定的姓名权又存在一定的区别。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民法通则》对姓名权的规定是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并没有很明确的将艺名、网民、笔名等泛指的姓名概括在内。司法实践中则会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结合相关的司法解释,扩大对姓名权保护的范围,再结合实际的使用和约定情况,进行审理裁判。
在《民法典》实施之后,对于姓名权,在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增加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将笔名、艺名等正式囊括进了姓名权的保护范畴,但需具备二个前提:(1)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2)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也就是在此前提下,“艺名”才具有与法定姓名权同等的人身属性,与艺人之间产生专有属性,获得法律的保护。
所以,艺人能不能带走艺名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艺人虽然使用了艺名,但尚不具备知名度,不为公众所知晓,这种情况下艺名就没有与艺人绑定,不具有人身专属性,自然不能被带走;
第二种情况,自然是已经具有知名度,艺名与艺人之间已经形成稳定的对应关系,且能够体现民事主体的人格特征,这种情况下艺人的艺名应归属该艺人个人所有。
艺名不同于普通姓名,其具备姓名与商业价值的双重特性,知名艺人的艺名还具有商业标识的作用,甚至会对消费者的消费意向产生影响。所以在处理艺名纠纷的时候就不能只考虑人格权的侵权问题,还需要兼顾经济利益、合同有效性、违约责任等问题。
艺人获得艺名的途径通常来自经纪公司,艺人签约经纪公司后,经纪公司根据艺人特性、未来布局、经济价值,甚至玄学角度等考量,会考虑给艺人起一个适合的艺名。大部分经纪公司在给艺人起艺名的同时,会考虑到艺名未来的商业价值,将艺名进行商标注册,并与艺人就艺名的归属权和财产权签订合约。
归属权我们刚刚已经论述过了,即便合约中约定艺名归属权属于公司,但在艺人使用艺名并与之形成专有性之后,即与艺人不可分割,经纪公司无权要回。同时,经纪公司若想用该艺名注册商标标识,也需要获得艺人的许可。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经济公司若未经艺人本人的许可其艺名注册为商标,艺人是可以申请商标无效的。
但即便艺名已与艺人绑定,艺人想要顺利将艺名带走,还是存在一定障碍的。经济公司在与艺人签约的时候,虽然无法通过合同限制艺名的人身属性,但对财产属性,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约定,还可以制定违约条款规制违约行为的发生。例如:
(一)经纪公司可以在合约中约定,艺人解约时需返还经纪公司在艺名推广、维护中支付的费用;
(二)可以与艺人约定,艺名注册为商标后,经纪公司可使用的期限、范围、产生经济利益后的分配,以及艺名在某些商品上的使用权;
(三)也可以约定艺人若提前解约或不再续约时,与艺名有关的一些财产权利的使用和分配,等等。
当然,如果经济公司存在未经许可将艺名注册商标,未经允许生产、销售带艺名的商品,或其他滥用艺人艺名的行为,对艺人造成经济上或名誉上损失的,艺人也可以要求经纪公司赔偿损失,且承担违约责任。
实践中,邓紫棋、李子柒都通过法律途径最终要回了自己的艺名,财产权益最终是如何分配的暂不可知,但司法程序耗时漫长,对艺人特别是知名艺人来说,“浪费时间”有时候可能比金钱损失更为致命。而对经纪公司来说,核心艺人的出走,也许会对公司整体布局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经济利益的损失不可估量。
有时候,格局、气度和适时的善良,也许会比一份法律文书效果更好。
艺名真的可以带走么?
作者:丁晓蕾来源:星娱乐法

和朋友聊天聊到近几年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艺名归属的纠纷,从邓紫棋、李子柒到一些知名度稍低的艺人,解约时几乎都发生了艺名归属的问题。所以,艺人的艺名到底应该归谁,艺人解约了到底能不能把艺名带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