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三观的奇女子们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NO.1“女人可苦为了女人” 2016年初,70后吴女士,95后张女士,因为10块钱的缘份偶遇。

NO.1“女人可苦为了女人”
2016年初,70后吴女士,95后张女士,因为10块钱的缘份偶遇。
话说这天,两人同时行经瑶海区漕冲路一超市门口,同时注意到路上掉落的10元钱,两人都打算弯身去捡,说时迟那时快——灵活的张女士一手捡到,吴女士遂表示这钱是她掉了,不能让张女士拿走。
两人互不相让,从口角到发生了厮打。张女士年纪小一些,面对吴女士的攻势节节败退,但也不愿意轻易放弃手里的钱,气愤的吴女士一拳打在了她的鼻梁上。
围观的吃瓜群众果断弃瓜报警,张女士被送医检查后,被诊断为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事发后,经过调解,吴女士赔偿给张女士26000元,今年5月她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伤害故意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纳君语:
“这女人何苦为了女人
两个都是如此彪悍的人设……
一个打进了医院
一个打进了监狱
满怀委屈却只为这十块钱……”
NO.2 挪用200万只为晒朋友圈
2016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小雯(化名),在一家公司做出纳,4年间挪用公司资金200万。而小姑娘挪用资金只为网购奢侈品,而买的奢侈品自己不用,只为发朋友圈“炫富”!
案发后民警在对她家进行搜寻时,惊人地发现:
现场的口红就有近千只,还有各种香水、衣服、手提包等物品。这么多口红、香水她几乎都没用过,就一小部分顶多用过一两次,或涂抹在手背上试用,香水连盒子都还未拆开,满柜子的衣服,也都是全新带标签的。
“就是觉得好看,看到网上口红图片颜色漂亮,香水盒子漂亮,就想买。其实我都不喜欢香水的味道,平时也不怎么化妆,这些买来几乎就没用过!”小雯说。
小雯每次买来新的东西,经常会在微信朋友圈里晒,博得好友“点赞”。
小雯接受审讯时表示,她买的大部分物品都是网购的,有时一天就下单十几笔,“收到快递的感觉,特别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纳君语:
妹子,你是赵德汉(《人民名义》里的小官大贪,贪污受贿2个亿一分钱没花)的侄女儿不?
挪用辣么多钱只为发朋友圈……
这脑回路真的让人整不明白啊!
NO.3 网约“特殊服务”约到了自己媳妇
今年五一节,阿强闲来无事在网上招妓,最后提供“特殊服务”的竟然是自己的老婆。
40多岁的阿强,在五一节期间寂寞难耐,网上搜索后加了一个名叫“梦醒时分”的微信号为好友。“梦醒时分”是个皮条客,声称可以提供特殊服务,100元一小时。“梦醒时分”将服务员的招聘发给阿强挑选,结果阿强发现这些服务员中竟然有自己在外地打工的妻子!
阿强暴跳如雷,立即打电话给自己老婆。在阿强强烈的质疑下,阿强的老婆终于承认认识“梦醒时分”,并把其手机号码给了阿强。
阿强拨通了“梦醒时分”的电话,咆哮着质问“梦醒时分”和自己老婆的关系。“梦醒时分”吃惊之余,冷冷地答道:“我们的关系,那你自己问你老婆去!”
阿强最后只得向派出所报警,称“梦醒时分”带坏他老婆。但民警拨通阿强老婆电话后,她只是回答:“我做什么工作没必要跟你们公安汇报……大不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纳君语:
招妓招到自己老婆,
充分证明两人真是缘分天注定啊……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