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醉酒的老何自己开车回家,不料在回家路上与骑电动车的李某发生碰撞,李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随后,老何将9名共同聚餐者起诉至浙江兰溪市人民法院,认为他们没有尽到注意和照顾义务,应承担40%的事故赔偿责任。(新闻来源:钱江晚报)
案件结果
酒后出意外的案例不少,不是发生意外后所有参与聚会的人都要担责。上述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共饮行为是共饮者之间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同饮者相互之间负有适当的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本案中,被告将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点后嘱咐其回家的时候要打车回家,并且原告老何赴宴时并未开车,被告并不知道原告有车辆停在何处,也未听说原告老何要开车回家。九名被告已经尽到相应的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因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九名同席聚餐的同事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分析
有一句法律名言:“保护好人的利益免遭侵犯而制定的法律是最好的法律,是最杰出的典范。”该案判决的关键在于同席聚餐饮酒者是否尽到相应的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根据案件情况可知该案中同饮者已尽到了相应义务,应受法律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而酒后驾车者何先生,试图转嫁赔偿责任,其诉讼请求没有获得法院的认可。该案例证明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什么情形下同饮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宴会时,如果饮酒出事,有以下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大家一定要注意:
第一,是强迫性劝酒。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因为,在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即不能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致害人承担责任,但对遭受损害又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是最适合不过的。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同饮者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朋友之间的交情不能只体现在酒桌上,酒后的照顾义务也是友谊深厚的体现。那么出现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就要做到合格的监护照顾义务。
比如,最好照顾到他热酒醒,已恢复自我行为能力;或直接送其至家人、亲属身边;也可以电话通知其家人过来接,当然要陪同其直至家人、亲属到来方可离开;醉酒严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有效的治疗。
第四,如果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首先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发生这类情形,首先,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
其次,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属于醉酒状态时,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
我们要做到喝酒之前了解对方是否开车,如果确定其开车的就不能默许对方饮酒。如果明知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不开车,找代驾或送其回家直至交付其同住家属。
温馨提示
这里真的要提醒一下大家,亲朋相聚小酌几杯是常有的事,席间不要强迫劝酒,酒后也一定要尽到安全照顾的义务。最后一句话: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男子酒驾撞死人,告了聚餐者,这次聚餐者不担责
作者: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今年2月,醉酒的老何自己开车回家,不料在回家路上与骑电动车的李某发生碰撞,李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