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已于2014年12月4日公布新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新规则》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便于规则使用者更好的理解适用规则,北仲将于2014年12月8日起通过北仲网站和微信平台逐条推送《新规则》释义,欢迎广大读者关注!
第七十四条本规则的正式文本
本会公布的本规则的中文、英文以及其他语文文本,均为正式文本。不同文本的表述产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的表述为准。
【释义】本条是有关本规则正式文本的规定。
规则文本可能有不同语文文本,例如中文、英文、法文、日文等等。这既是为了满足实践使用的需求,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宣传意义。无论何种文本,只要是北仲公布的,均为规则的正式文本。如果不同语言的文本之间表述产生歧义,则以中文文本的表述为准。这是因为规则文本本身是以中文制定的,中文能够最准确的体现规则条款的本来含义。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由于翻译的问题,其他语文文本不可能与中文文本逐字逐句一一对应,只要表达的核心意思是一致的,就没有问题,也并不构成“表述上的歧义”。
( 注:《新规则》释义目的在于为规则使用者理解适用规则提供参考,不是《新规则》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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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释义第七十四条
来源:北京仲裁委员会

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已于2014年12月4日公布新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新规则》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