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律师实战技巧之三——确定诉讼请求的5个步骤

来源: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对于诉讼律师而言,多参与案件办理是提升业务能力最快的方法。因此,很多青年律师,对于案件办理抱有非常大的热情和冲劲。

对于诉讼律师而言,多参与案件办理是提升业务能力最快的方法。因此,很多青年律师,对于案件办理抱有非常大的热情和冲劲。但实际情况是,刚接手诉讼案件时,往往两眼一抹黑,不知道工作如何开展,或者工作时没有章法,经常状况百出。
鉴于此,笔者通过总结嘉观团队的工作经验,提炼、梳理出“诉讼律师实战技巧”系列,希望帮助刚入行的青年律师尽快掌握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形成流程意识,开展后续工作不跑偏。
在上期文章中,笔者介绍了如何梳理诉讼案件程序性事项。然而,对于刚入行的青年律师而言,掌握诉讼案件程序性事项,仅是基础工作要求,不足以确保在实体上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标。如何确保所提诉讼请求具备具体、可实现性,也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笔者也曾在这个问题上思索良久。
本期文章,笔者将结合工作实际以及研习情况,基于民事诉讼原告一方视角,探讨精准确定原告诉讼请求的意义,并分享如何通过5个步骤精准确定原告诉讼请求。
「 精准确定原告诉讼请求的意义——提出具体、可实现的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达到诉讼目的基本前提 」
诉讼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景:法院在庭审过程中,第一件事就是固定原告诉讼请求。如果原告诉讼请求重复的,法院会释明并询问原告是否还坚持提出重复诉请;如果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有模糊表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进一步明确其诉请。法院这么做的原因在于,诉讼请求是诉讼程序的基本出发点,无诉讼请求,则无诉讼。
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具体明确,那诉讼程序就缺乏清晰的目标和方向,法院无法稳步推进诉讼程序。同时,如诉讼请求从根本上缺乏法律依据,或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不符合案件客观情况,导致诉请不具有可实现性,那当事人就几乎不可能达到其诉讼目的,徒增大量诉讼成本。
所以,提出具体、可实现的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达到诉讼目的的基本前提。
「 确定诉讼请求的5个步骤 」
诉讼程序中,不论是原告、被告还是法院,很大一部分工作就是依据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进行演绎推理,其结构为:大前提(法律规范)+小前提(法律事实)→结论。
基于该演绎推理结构,在实际诉讼工作中,原告律师可通过遵循以下5个步骤确定诉讼请求:结合案件事实,检索并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分析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在全案事实中匹配要件事实→要件归入并拟定诉讼请求→类案检索核验诉讼请求。下面我们分别介绍:
第一,结合案件事实,检索并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
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是指原告向被告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也是法院据以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工作实践中,有些刚入行的青年律师,因缺乏专业训练,其在确定诉讼请求时,会有“拍脑门”的现象,也就是凭感觉列示诉讼请求,但其所提诉请并无相应实体法律规范作为依据,结果就导致因缺乏权利请求基础,诉请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败诉。此外,相信大家在庭审程序中,经常会看到法院审判时,也会要求原告明示其所提诉请的权利请求基础规范。
以上两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诉讼活动本质上是一个严密的演绎推理过程,而法律规范是演绎推理活动的大前提。不论是原告确定诉讼请求,亦或法院作出司法裁判,均必须依据具体的法律规范。没有法律规范,就相当于演绎推理没有大前提,那推理活动就无法进行下去,原告的诉请请求自然也无法获得支持。
所以,结合案件事实,检索并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是原告确保其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上可实现性的基础。
当然,在一些场景下,会出现一个案件事实同时符合多个法律规范的情形,即法律规范竞合情形。如因产品质量瑕疵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害的事实,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第1203条关于产品侵权责任的规定,也符合《民法典》第617条关于出卖人违约责任的规定。在此类法律规范竞合场景下,原告可择一法律规范作为其权利请求基础规范。
第二,分析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构成要件。
典型的法律规范结构为“假设+法律效果”。而法律规范中的“假设”,通常有其构成要件,具体如下图所示:

因此,“大前提(法律规范)+小前提(法律事实)→结论”这一演绎推理过程,可进一步做如下拆解:

如上图所示,通过分析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原告律师一方面可以检视前述“步骤一”中所确定的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是否符合本案的客观实际情况,是否能够作为实现原告诉讼目标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分析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构成要件,明确原告需要证明的小前提(要件事实)都有哪些,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第三,在全案事实中匹配、提炼要件事实。所谓要件事实,是指对应法律规范中构成要件的事实,也即演绎推理中的小前提。
在大多数案件中,要件事实不简单等同于全部案件事实,比如,在产品侵权责任案件中,关于产品货款支付的情况,并非《民法典》第1203条产品侵权责任规定所对应的要件事实。因此,在全案事实中匹配、提炼要件事实,是原告律师需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匹配、提炼要件事实,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检视“步骤一”中所确定的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是否符合本案的客观实际情况,是否能够作为实现原告诉讼目标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结构化的工作方法,检验目前梳理掌握的案件事实是否全面,是否有未梳理到位的案件事实;同时也可通过该方法,梳理原告需要着重证明的案件事实都有哪些。
第四,要件归入并拟定诉讼请求。
归入是指把要件事实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一一对应,并得出原告可以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的过程。
原告律师在拟定诉讼请求的过程中,需要反复通过演绎推理的方法,推导其可提出的诉讼请求,并论证诉讼请求是否具备具体、可实现性,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要进行要件归入。同理,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也需要运用要件归入来审查原告诉请是否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律师进行要件归入的标准不同于法院审判过程中的归入标准。原告律师进行要件归入,其要件事实可以是原告单方主张的事实,该事实不一定最终被法院采信,只要原告单方主张的事实形式上满足法律规范所要求的构成要件,则原告即可据以提出诉讼请求。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应努力争取其主张的事实被法院采信。而法院审判过程中的要件归入,则需以法院结合案件证据认定的事实为基础,而非任何一方单方所主张的事实,以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第五,类案检索核验诉讼请求。
对于较为陌生的案件类型,原告律师通过法律规范+要件事实进行要件归入的方式拟定诉讼请求后,还可以通过类案检索的方式,对比同类案件司法判决是如何表述相关诉讼请求的,进一步核验所拟定的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具体、可实现性的诉请,拟定的诉请表述是否恰当、合适,以确保实现精准确定原告诉讼请求的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确定诉讼请求5个步骤的分享,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使用。也祝愿青年律师,能够在精准确定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顺利办好一个又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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