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赔了2800元?不要在短视频随意配乐啦!

来源:知产与投资

文章摘要
文章概览 一、案例解析 二、预防方案 三、维权建议 背景介绍 自媒体时代,我们常常会自己创造一些好看有趣的视频发布在某音某书等平台,为了提高视听内容的丰富度,为这些视频配乐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文章概览
一、案例解析
二、预防方案
三、维权建议
背景介绍
自媒体时代,我们常常会自己创造一些好看有趣的视频发布在某音某书等平台,为了提高视听内容的丰富度,为这些视频配乐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短视频里随意配乐也可能涉嫌侵权!
近期一个公司因为短短28秒的背景音乐惹上了官司。
案件解析
案件背景
小旭音乐是国内著名的音乐制作公司,2022年,小旭音乐将《望月之城》等音乐作品在互联网广告中影音同步行为所需的相关权利授权给了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
随后,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发现桐乡某商务公司在其网店页面推广商品时使用了小旭音乐《望月之城》的音乐片段,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争议焦点
桐乡某商务公司在其网店页面推广商品时使用了小旭音乐片段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桐乡某商务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设的网店页面向公众展示《望月之城》的音乐片段,侵害了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桐乡某商务公司虽已停止侵权,但仍需赔偿相应损失。鉴于桐乡某商务公司未因使用该音乐获取较大利润,同时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支出了必要的取证维权费用,法院对赔偿金额进行调解。
最终,桐乡某商务公司同意赔偿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2800元,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预防方案
1、上传视频后,将其设置为私密视频等非向不特定对象公开的模式(可根据合理使用制度免责)
可以使用短视频平台自行提供的音乐(该短视频只能在该平台使用)
2、企业需及时自查自纠,加强运营管理。比如定期开展对自办网站(包括内部局域网)、APP的清理
3、公司内部或第三方服务公司协助企业对音乐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
维权建议
马上删除侵权作品,消除影响。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
一般该类案件判赔的金额不大(当然需要结合是否商业使用,获利金额等因素影响),如果感觉对方要求的索赔金额不合理,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考虑走诉讼程序,等待司法机关做出判决。
如有疑问,或者当你遭遇被诉音乐侵权,欢迎咨询。
维权成本高?正式开通法律咨询入口,欢迎投稿|2023版
关联法条
NO.1 【《著作权法》第52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写到最后
侵权行为频繁发生的原因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监管不完善、授权程序繁琐、版权意识薄弱。
很多时候我们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侵害音乐人的版权。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你从今天开始,提高自己的版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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