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罗辑思维的002号知识产品发布会开启,这次罗振宇老师只发布了一款产品:“每天听本书”,试图做到让用户“每天半小时,搞懂一本书”。
从发布会的介绍来看,“每天听本书”这款产品的核心功能在于对已出版书籍的二次转述,并且转述是由专业人员通读全书、提取精华之后完成的,最终以不超过30分钟时长的语音和文字呈现给付费用户,这样用户就得以在各种碎片化的时间里快速了解一本书的精华了。
阿来律师亲自体验了一下这款产品,觉得确实如发布会所言,产品的研发团队是看了一本书之后再做转述的,不是机械地复述,像这本《失控》,我之前看过两遍全书,听完转述觉得基本上把核心内容给保留下来了,并且讲述的逻辑也比较完整。
所以,如果照这样的品控做下去,“每天听本书”会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产品,它击中了碎片化阅读时代里人们快速通读一本书的痛点需求。
在看好这个产品的同时,出于律师的职业敏感,我不仅在想,这个知识转述产品对于被转述的作品将产生多大的替代与挑战呢?因为按照罗振宇提出的愿景,这个产品要做成“全球最大的知识转述版权库”。
第一个问题:这个产品侵权吗?
前面我们介绍了,“每天听本书”的一大亮点在于有专业人士帮你把一本书系统读过并且进行了总结,也就是说用户听完总结之后的内容,很大程度上不再需要为这本书买单了。
除去纯文学类作品(这类作品的文字本身就是最大的用户体验,比如诗歌、小说),其他类型的书籍,例如经济、管理、哲学、心理学等等,读者的阅读体验并非来自于文字本身,而是文字背后所表达的思想和原理。“每天听本书”恰好就是把核心思想直接拎出来给到你,有点像一场球赛,把比赛集锦和结果都剧透了,你还回去看一遍完整的视频回放吗?
这样一来,那些被转述的作品还能否卖得出去,恐怕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于是你可能会问,这样做不是剽窃吗,不是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吗?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解《著作权法》专业知识的人都知道一个重要原理:《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而不保护背后的思想。
比如说你写了一篇文章,讲雷锋助人为乐的故事,法律只保护这篇文章里的具体表述,包括遣词造句、叙事逻辑等所组成的整篇文字,但如果我告诉别人说这篇文章讲的就是“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时候我是不侵权的,因为我只是讲了文章背后的思想。
“每天听本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在提炼中心思想,而不是机械复述,所以原作品的作者(包括出版社)想主张权利,恐怕行不通。
还会有人想到不正当竞争是否可行?毕竟《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诚信原则,而且实践中很多互联网产品都因为对同类产品产生了替代效果而被认定为缺乏正当性(例如A搜索引擎抓取B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
“每天听本书”会否因为对原作品的替代效果而被认定为对原作者(出版社)构成不正当竞争呢?我认为可能性很小,因为不正当竞争不仅只看结果,还要看造成这种结果所使用的手段是否合法和正当。既然著作权法都明确了不限制传播思想,那人家的做法还有什么可谴责的,而且《著作权法》之所以实行这个机制,法理基础就是希望思想能够不受限制的传播,鼓励创作和保证传播都是立法所追求的。
我没有调查过罗辑思维有没有跟作者(出版社)有正式的合作和授权(从发布会的介绍上看,似乎有很多作者参与了这个产品),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毕竟知识转述类的产品并非仅此一个(像“樊登读书会”,未来还会有更多),所以即便罗辑思维跟作者有合作,其他类似产品也未必有,因为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
第二个问题:碎片化阅读时代,写作者们的出路在哪里
前面我们分析了,知识转述类的产品很难被法律强制要求取得原权利人许可,但在内容上又被高度替代,那今后还有谁愿意写书呢?难道互联网反倒成了作者们的噩梦吗?
对此我的结论是,不但不会,反而那些能生产优质内容的作者将迎来一个更容易获得知识变现的美好时代,原因有二:
“每天听本书”这种产品有庞大的用户群,他们虽然了解了一本书的精要,但一定有一定概率的用户想更加深入地探求这本书的全貌,于是就去买一本来通读。这相当于带动了流量和转化,甚至很多人本来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在听了转述之后方才有了购买的兴趣,这部分就属于完全新增的流量了。
第二种情况是,一定会有一些书本来就很畅销,又或者是一些知名的作者,他们写什么都不愁卖,那这部分人怎么办呢?其实也很简单。他们要做的是转变一下传统的知识变现方式:从卖书转而卖知识服务。
既然以“每天听本书”为代表的知识服务产品是未来的趋势,那作为知识生产者的作者本人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参与知识服务呢?罗辑思维的知识转述团队再怎么专业,也比不过作者本人更清楚自己想表达的思想和主题吧,直接由作者来讲(或者作者指导专业转述者去讲)再通过“每天听本书”平台向用户提供,这样才是最原汁原味的知识服务啊。
实际上,写书本身就是一种知识服务,只不过在互联网时代需要把服务变得更细致、更互动和更高效而已。所以归根结底,并不是罗辑思维的002号发布会对作者提出了挑战,真正的挑战来自于时代、来自于读者新的阅读习惯。
从这个意义上,“每天听本书”是顺应时代的好产品,它们正在取代传统的出版社模式,在作者和读者之间搭建起更高效的知识沟通桥梁。
所以广大作者们要用好这些平台,接下来我们很有可能看到的景象是,作者有了好的作品不会再等到出版成纸质书再发表,而是一边写一边发,一边与读者交流互动。知识动态生产、动态传播的新局面即将来临。
最后,本文作者,不,本次知识服务提供者——阿来律师。
碎片化阅读时代,写作的出路在哪里
作者:阿来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2017年8月31日,罗辑思维的002号知识产品发布会开启,这次罗振宇老师只发布了一款产品:“每天听本书”,试图做到让用户“每天半小时,搞懂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