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玩失踪 缺席审判保权益

来源:清水法院

文章摘要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白驼法庭审结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被告汪某某躲避应诉,本院在向其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后依法对案件缺席进行了审理,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白驼法庭审结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被告汪某某躲避应诉,本院在向其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后依法对案件缺席进行了审理,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2019年1月,汪某某以向他人归还借款为由借尚某某现金40000元,并约定按月息1分支付利息,同日尚某某将40000元现金交付给汪某某。后汪某某玩失踪,既不归还借款,还拒接尚某某的电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尚某某向本院提起诉讼。
白驼法庭受理该案后,走访了当地村民和村干部,查到了汪某某的联系电话,当办案法官拨通汪某某的电话后,汪某某听到尚某某将他起诉到法院就挂断了电话,后来直接将电话关机。后办案法官便在汪某某家采用拍照方式留置送达了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并向汪某某妻子询问了案件情况,汪某某妻子承认借尚某某40000元属实,但汪某某长期在外,很少和家里联系,也不给家里给钱,现在其也没有能力归还该借款。针对汪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清水县人民法院白驼法庭对该案缺席进行了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判决汪某某归还尚某某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官说法:
汪某某借钱不还是不守信的行为,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和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清水县人民法院白驼法庭对该案缺席进行了审理。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当法院通知开庭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并不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质处理。告诫那些涉及诉讼的当事人,积极主动应诉,配合法院化解纠纷才是正确的选择,也是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现,既能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又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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