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可视化的第三次握手

来源:iCourt法秀

文章摘要
我来自拥有全国六分之一广袤土地的新疆,在这里生活着40多个民族,却只有不到3000名律师。在遇到iCourt之前,我从没有想过技术对于律师行业的巨大作用。

我来自拥有全国六分之一广袤土地的新疆,在这里生活着40多个民族,却只有不到3000名律师。在遇到iCourt之前,我从没有想过技术对于律师行业的巨大作用。
从2014年8月3日胡校长来新疆的第一场可视化技术公开课,到2015年7月24日新疆第一场iCourt课程,再到2016年8月20日可视化第二次来到新疆,弹指一挥间,我与iCourt已经相识了两年零十八天,感觉自己早已和iCourt成了老朋友。
这次能在家门口再次聆听到郑玮老师、Richer老师讲授可视化的声音,内心依旧非常激动。作为一名已年过不惑的老律师,我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也可以成为一名熟练运用可视化技术的“技术派律师”。
今年我代理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大家都知道,建工类案件一般材料都非常繁杂。就在这个案件里,针对最重要的争议焦点,即关于原、被告双方工程结算、工期违约问题上,就有超过二千页的施工和结算材料。如果没有可视化技术,我想无论是法官还是我在庭审阶段都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厘清事实。
于是我运用了郑老师讲的时间关系图,加上Keynote软件,做了两份可视化图表:


在法庭辩论阶段,结合这两张图表,我用了不到十分钟就陈述清楚了全部意见,毫无疑问打动了合议庭的主审法官。更棒的是,在庭审之后,每次法官打开卷宗,都可以看到这份可视化图表,回顾案件都会直观、省心和高效,让法官的工作事半功倍,同时也会让法官加深对我的案件观点的肯定。
我想,这种可视化的方式,应该是长期以来无论诉讼律师或是裁判者都在期待的一件事。
去年我还代理了一起复杂的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共六个被告人,受害人则涉及了南疆地区一百余位少数民族农户,不仅案件主体众多,而且涉案地区广泛,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鉴定意见高达227万余元。
我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真审查该起案件中的证据后,发现该案的司法鉴定程序多个方面均存在严重瑕疵。而面对控方移送的书面鉴定意见,如果只通过常规的法庭辩论或提交书面辩护词方式,是不能当庭击穿控方意见的。
于是,我选择了用可视化方式,将控方提交的数据和司法鉴定意见数据做了一系列的对比示意,辅助以清晰的说明,给法官裁判明晰了道路。最终案件得以公正处理,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在判决书中,法院写到我方的辩护观点时,评价为“既符合客观事实,又符合法律规定”。
有一本书曾经提到,最初三分钟看到一个人或事物的印象决定着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他(它)的感觉。可视化无疑是帮助律师建立第一印象的最好工具。
它通过对法律文字的加工和升华,以一种直观的方式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华丽地呈现在人们面前。面对复杂案件时,我们再也不用担心怎样去长篇累牍地解释和描述,取而代之以点、线、面、图形的穿插、连接和指向,使得动用大篇幅文字也难以表述的复杂案件像马路上看得见的交通符号一样,变得生动、简单而明确。
毕竟,语言或者词语首先需要阅读者进行“文义理解”,而后才能对其描述的复杂法律关系进行对照解读。假如文字或者涵义并不太准确或者过于繁冗,则更可能让阅读能力良莠不齐的受众不知其所以然。
可视化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可以改变许多人长期养成的平面思维习惯,并快速形成立体思维模式。律师长期使用可视化进行表达之后,面对疑难案件与复杂问题,脑中自然就会浮现诉讼案件的点(法律关系)、线、面的法律思维结构图,简直是脑洞大开!这使得律师对多层面、多维度法律关系解读的更为具象,清晰而准确。
我有时会感慨为什么没有更早地遇到iCourt,有时也会不禁羡慕课堂上遇到的年轻律师们,能够在最棒的时间接触到这样优秀的技术,在执业的路上弯道超车。
我至今还记得在第一次可视化公开课上,胡校长说过的一句话:永远不要让你的技术超越你的道德!这句看似平淡无奇的话实际上早就给所有可视化校友定下一条凛然不可侵犯的铁律——运用可视化一定要守住内心、尊重事实!这其实也是做律师最起码的规矩。
面对璀璨星空,我有时会默默思考,iCourt用了三年时间发展壮大至此,究竟是怎么想到和做到的。最后我总会想起胡校长的这句话。我想,iCourt的成功,就在于他们在用走心的付出去追求极致,才能够做到与众不同和匠心独运。
iCourt的CEO采那曾说:量变会引起质变。我始终认为,任何技巧或者技术都是外在的形式,而最能感动人、感染人的却是内在的力量。从iCourt的课程中可以看到她骨子里正将这种坚持不懈、追求极致一点一滴流露出来,激动人心而又感人至深。
愿能和iCourt一直携手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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