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对被告单位深圳市大展鸿途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等六人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这一备受关注的“全能车”APP涉刑案至此一审落槌。
案件事实
2017年初,被告单位深圳市大展鸿途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机安卓端、iOS端分别推出名为“全能车”“全能车PRO”的APP,因上述APP能解锁市面上“哈啰单车”“摩拜出行”“青桔单车”等多个品牌共享单车,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并交纳押金、支付使用费。
被告人李某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起意创设并全面负责“全能车”项目;
被告人张某等五人具体负责“全能车”项目的研发、维护,采用反编译上述品牌共享单车APP、抓包等方式,非法获取品牌共享单车APP与所属公司后台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数据包要素、编写规则、接入端口等加密信息,利用他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及打码平台的虚拟手机号,大量注册购买品牌共享单车年卡、月卡账号,并保存和维护全能车APP注册用户共享的品牌共享单车年卡、月卡账号,建立品牌共享单车“卡池”。
“全能车”注册用户使用“全能车”APP扫描品牌共享单车二维码后,“全能车”APP将获取的品牌共享单车的二维码、用户地理位置等信息发送至“全能车”后台服务器。“全能车”后台服务器程序再将上述信息与“全能车”APP后台服务器“卡池”中对应品牌共享单车账号信息相结合,利用非法破解获得的各品牌共享单车APP与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数据包要素、编写规则等,组装、打包与各品牌共享单车后台服务器相匹配的请求开锁数据,通过“全能车”后台服务器发送至相应品牌共享单车的服务器,欺骗“哈啰单车”“摩拜出行”“青桔单车”等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的服务器接收、校验通过上述请求开锁数据并发送开锁指令,非法许可“全能车”APP用户使用被害单位车辆。
截至案发,该公司发展全能车APP注册用户共计476万余人,收取会员费9,320万余元,完成订单总数约3.48亿条。
法槌敲响时
上海闵行法院认为
被告单位深圳市大展鸿途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增加的操作,违法所得共计9,320万余元,后果特别严重。
据此,上海闵行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以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撤销另案刑事判决中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职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判处两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其中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
法官说法
一个号称“全能”的共享单车APP最终跌落了神坛,在此闵法君想说,我们鼓励和支持创业者为解决消费者“痛点”而作出的各种正当尝试与探索,但是如若任何个人或组织以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非法方式来牟取暴利,必将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宣判!“全能车”翻车了
作者:黄龙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2020年12月2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对被告单位深圳市大展鸿途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等六人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这一备受关注的“全能车”APP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