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父母购买但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这7起案例给出了答案

来源: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当法院处置由父母购买但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时,可能会遇到如下2种可能的情况: ● 如执行程序是由子女的债权人提起,则父母将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房屋归父母所有; ● 如执行程序由父母的债权人提起,则子女会

当法院处置由父母购买但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时,可能会遇到如下2种可能的情况:
● 如执行程序是由子女的债权人提起,则父母将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房屋归父母所有;
● 如执行程序由父母的债权人提起,则子女会主张房屋归子女所有,以阻却执行。
届时,法院如何认定房屋归属,以确定执行?下面我们将从司法实践中的两种裁判规则出发,看看具体的7个典型案例。
01、7起典型案例
针对前述两种情况,我们挑选了实务中的7起典型案例,并整理出了法院的观点:
第一,债权人为子女债权人的情况:

第二,债权人为父母债权人的情况:

02、2种裁判规则
综合前述7起案例,我们可以归纳出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①登记权利人即推定为实际权利人
认定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属子女财产,父母对房屋的使用、经营、管理行为不能排除系家庭成员之间代为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不足以否定子女系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从而否定父母的异议,确认子女的债权人有权执行由父母购买但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
②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
从购房出资、家庭成员关系以及房产的实际占有、使用、收益等角度,认可不动产的实际权利人与登记权利人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以此认定由父母购买但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为父母所有或家庭共有,从而认可父母的债权人对房屋的执行或否定子女债权人对房屋的执行,具体而言:
● 购房出资
(1)房屋由父母或家庭财产出资
(2)购房时,子女尚未成年,或没有收入、无经济能力,未通过继承、奖励、父母之外第三人的赠与、报酬、收益等取得合法经济来源
● 不属于赠与
(1)父母与子女无赠与、继承、奖励的意思表示
(2)父母未实际交付赠与物,子女未实际占有赠与物
● 房屋的使用、收益情况
(1)房屋由父母居住
(2)父母负责房屋的出租,租金收益由父母或家庭享有
(3)父母将房屋为其债务提供抵押
● 其他
(1)父母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现实因素
(2)债权发生时,债权人并非基于对子女名下房屋产生了合理信赖
03、写在最后
综上,作为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若对外负有债务,为避免债权人执行子女名下的房产,建议与子女办理公证赠与,且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由子女自行负责。
反之,为避免子女的债权人执行您购买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建议尽早办理过户手续,也可搜集好房屋出资以及占有、使用、收益由本人负责的证据,以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却子女债权人对房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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