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消费遭商家经营不善是否可以要求退款?

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案情概括 2020年12月底,廖某家楼下新开一家瑜伽馆。因为新店开业优惠,廖某便在该店办理了一张年卡以及购买36节瑜伽课共花费5400元。由于平时工作忙碌,廖某鲜有时间去瑜伽馆上课。

案情概括
2020年12月底,廖某家楼下新开一家瑜伽馆。因为新店开业优惠,廖某便在该店办理了一张年卡以及购买36节瑜伽课共花费5400元。由于平时工作忙碌,廖某鲜有时间去瑜伽馆上课。2021年3月份,廖某再次到瑜伽馆进行上课时,却发现这家瑜伽馆经营不善倒闭了,可是廖某发现自己办理的年卡尚未到期以及购买的36节瑜伽课一共才上了3节。
商家跑路,对于预付的费用是否可以要回来呢?
抛砖引玉
问题一:预付款消费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解答:虽然顾客和商家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形式的合同,实际上是双方是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为获得服务支付合理的对价。
问题二:预付款消费遭商家经营不善是否可以要求退款?
解答:可以要求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也就是说,如果商家说明或者合同中仅仅标明是预付款,未注明是定金,那么,商家应当将该部分预付款退还。但如果商家标明该预付款为定金,消费者最后不购买该商品,商家可不予退还定金。在法院的相关判例中,因为商家跑路要求退款会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商家由于自身原因停止运营,致使该服务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造成根本违约,应予以退还消费者在预付款消费中尚未使用完的服务金额。
问题三:面对预付款消费模式应该怎么做?
解答:当下越来越多的预付款消费模式,面对在陷阱众多的商业宣传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预付式消费,做到适度消费和理性消费。为了保障好自己的权利义务,首先选择服务时要注意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证件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经营时间长的商家;再次要详细了解留意预付款消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服务项目、退款条件等细节规定;最后就是要保留相关证据,办理预付款消费时,索要发票,签署保留相关的协议,一旦出现问题及时需求法律的救济,不要延误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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