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开学季的到来,诈骗团伙开始盯上了“学费”这块肥肉,以未涉足社会、防备意识不足的大学生作为其目标,频频出手。
如果不是8月19日的一通电话,18岁山东女孩徐玉玉在几天后就可以到南京邮电大学报到了。这通电话,骗走了徐玉玉上大学要用的9900元钱,也骗走了她年轻的生命。
就在第二天,8月20日中午,河南女孩小妍也因“医保卡透支”骗局被骗走家中11万元积蓄。
此事未了,又有媒体报道称,郑州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也相继有学生被骗。
几起案件接连发生,引起了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
Q&A针对“夺命”电话诈骗案及近期频繁发生的大学生被骗案件,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兆庆主任认为电信诈骗这颗毒瘤已经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其严打不死的背后原因令人深思。
刘兆庆律师
首先,一位18岁女孩因这种方式离开人世,不能不让人叹息,愤怒。电信诈骗何以成为“打不死的小强”?原因有二:低成本高回报,打击难度大。但是,电信诈骗真就难以遏制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人能逍遥法外,更不会有哪种犯罪行为能逃脱法律制裁。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可见我国法律对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之大。
其次,在立法层面对电信诈骗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司法层面也应依照法律主动出击。估计所有人都接到过诈骗电话或者短信,其中不在少数上当受骗。受骗者受骗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往往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可能因为破案难度大、成本高,很少有被骗的钱款被追回,如果这次不是因为涉及到人命,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估计最终和其他电信诈骗案件结果一样。执法机关的这种行为其实助长了电信诈骗的盛行,不受惩罚的犯罪行为必然泛滥成灾。
除了电信诈骗让人痛恨,人们也开始思考,是什么原因让电信诈骗的“成功率”如此之高?
仔细分析每个案件的共同点,我们不难发现,诈骗团伙对每个受害人的了解保证了诈骗目标的“精准性”,诈骗方式与诈骗对象“对号入座”,有效地提高了诈骗的“成功率”。
刘兆庆律师
在反思电信诈骗严打不死时,不得不问:是谁偷了大家的信息。为什么有些电信诈骗能“精准打击”,知道受骗者具体信息,让受骗者防不胜防。我们自出生到去世,需要办理各种手续、证件、银行卡等,这些东西往往需要我们的具体个人信息,甚至亲属信息,这让我们很难知晓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也给执法部门办案带来了难度。政府部门应今早出台一部保护个人隐私的法规,加强隐私保护力度,防止某些单位随意索取个人隐私。
不图便宜不上当,贪图便宜吃大亏,老百姓需要端正心态,切莫贪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公众齐心协力才能根治电信诈骗这个“牛皮癣”。
开学季?诈骗季?且听京师说法
作者:刘兆庆来源:京师豫见

随着开学季的到来,诈骗团伙开始盯上了“学费”这块肥肉,以未涉足社会、防备意识不足的大学生作为其目标,频频出手。 如果不是8月19日的一通电话,18岁山东女孩徐玉玉在几天后就可以到南京邮电大学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