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到中小学、幼儿园的升学季,家长们就会开始留意各种招生信息,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进入好学校,甚至不惜花重金找关系。而家长的这种心态正中骗子们的下怀,不少骗子在招生季伺机而动,声称“有关系”“有指标”“交钱就可以择校”,诱骗家长出资。日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入学为名实施的诈骗案。
文字:黄崔溢
案情简介
胡某与谭某系璧山区某小区的邻居,一次偶然的机会,胡某得知谭某想让孩子就读某公立幼儿园。胡某由于无经济来源,遂产生骗取谭某钱财的想法,他先声称认识幼儿园园长,愿意以中间人的身份“协调”谭某孩子入学事宜。随后,胡某又通过虚假的园长微信号与谭某进行联系,让谭某提交户口本及孩子相关的信息,并让其在网上报名,期间继续诱骗谭某称就读该幼儿园后便有机会读市某重点小学,谭某对此深信不疑。
取得谭某信任后,胡某先后以交报名费、好处费、保险费、服装费等名义,让谭某多次转账,共计10万余元。随后,谭某的孩子顺利入学。谭某一直以为,是由于胡某的帮助,才让孩子读到了理想的幼儿园。然而,在一次幼儿园家访中,老师告知谭某尚未缴纳学费,谭某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原来,谭某的孩子在网上报名了该所幼儿园,孩子入学属于正常合规流程,胡某骗取了谭某10万元后,也并未替谭某缴纳任何费用。
意识到被骗的谭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2024年3月8日,胡某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03098元。
璧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案发后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
实际上,此类诈骗手段和方式并不高明,主要是利用了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想走捷径的急切心理,进而编造虚假信息制造报考焦虑,夸大自己能力,谎称有门路、有人脉吸引家长。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升学期间要及时关注学校官方通知,申请入学请通过官方正规途径报名,切勿盲目相信骗子所谓的“门路”“关系”,以免丢失钱财,耽误入学。
点击图片,了解更多法院工作 ↓
璧山法院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贺少锋赴广普镇巡林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帮无证朋友租车开 出事故后怎么“分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