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淡定地要回你的账?

来源:昶兴律师

文章摘要
近日经常接到朋友或熟人的咨询,比较典型的 “某律师啊,有人跟我公司做了生意钱一直没付清怎么处理,合同没签,但送货单我都有的呀。

近日经常接到朋友或熟人的咨询,比较典型的 “某律师啊,有人跟我公司做了生意钱一直没付清怎么处理,合同没签,但送货单我都有的呀。”拿过来一看,粗糙不堪的所谓送货单(无单价,签收人不一致等),若再无合同或者只有笼统合同、发票开具不全,怎能淡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既各自为利,那不得不防他人为利生小人之心。所以在做生意的和平时期,留点小心机,及时对账,掌握有效凭证,才能把握主动。下面开讲主角对账单:
一、对账单性质
对账单是双方确认交易往来结算款项的凭证。 一份完整的对账单具备法律效力:有效证明交易关系的存在;有效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二、对账单之内容提示
1、对账各方:全称(自然人参考照身份证;法人参照营业执照)不要简称,切记!易引发主体错误,混淆。不信你可以查查赚他一个亿公司有多少个重名,且相互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2、简明扼要概况交易期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应付金额要突出。注意设置确认或更正后确认金额。
3、注明是否含税。对账金额大的话税金数字会比较庞大,容易多生争议,要约定清楚。
4、落款
自然人:当面签字,按手印最佳(不要太相信笔迹鉴定),不要代签或者邮寄。
法人:盖公章最佳。情况不知的合同章,行政专用章,对账专用章,部门业务章...都存在风险。另:对方公司财务人员的签名对账不建议。一旦引发纠纷,对方公司抗辩不说,司法实践中法官也不会轻易凭一方公司财务人员个人签名就认定对账单的法律效力,须审查该财务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职权范围等,才能综合判定,而这些,都是需要主张权利一方去举证的。
5、敲黑板:一定要原件!最直接明了!其他形式的风险:电子邮件:首先得花精力证明该邮箱使用人是属于该公司或者该自然人,诉讼实务告诉我们,即便官司可能赢,也是历经波折和负担较大成本的。传真件、复印件等极易被伪造。复印件我坚决不赞成使用;传真件,根据目前技术,可以鉴定是否确属传真原件。对于技术结论的可靠性,暂持保留态度。况且你要考虑,还有”移花接木“这种招。
6、明确对账地点,设置管辖条款。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管辖的规定虽然深得原告心,无奈部分法院立案庭审查较严,本地诉讼被拒之门外时有发生。所以为免成本、精力的增加,多此一举可以考虑。但要视情况灵活处理,对有些个人和公司,显得太过不客气,易引人防范或遭拒绝,反而影响生意合作。
7、其他建议:一式两份为宜;定期查阅,注意诉讼时效。
三、对账单之一般对账(供参考)

本文的目的一在于积极催收货款;二在于即便无法到位亦能手握有效凭证;三在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胜诉率,便于判决后的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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