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不管是日常生活所需还是房地产投资,二手房市场都是非常热门的。但是在二手房买卖中,其实存在很多普通人容易忽视的法律问题,从而导致买卖二手房经常引发法律纠纷,给买卖双方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今天,我们将通过对案例的分享,
着重讲述二手房买卖中户籍迁移的法律问题。
二手房买卖
具体案例详情
张某(化名)在2020年在上海静安区通过房屋中介向李某(化名)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约定由张某分两期进行付款,第一期付款为房屋购买定金,第二期付款在李某与张某完成房屋过户登记后再进行付款。张某与李某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并未仔细约定户籍迁移条款,在过户登记、结清尾款后,张某去派出所登记户籍时发现李某并未将其户籍迁出,遂要求李某配合进行户籍迁移,但李某不愿进行迁户,张某希望能够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李某配合进行迁户。
不利影响
上述案例中,张某未与李某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导致涉诉二手房户口无法迁移干净,其对张某必然会造成以下不利影响:
(1)如果是学区房,将对小孩的上学问题产生不利影响;
(2)如果需要将该房屋出售,出售价格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3)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则原户主将可能参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4)如果原户主有债务纠纷,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按照户口地址传递法院传票;
(5)如果原户主不从房屋迁户,其具有增添新户口的权利,会增加房屋户籍复杂性。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上述案例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事人认为将房产过户登记即可完成房屋买卖,往往忽视房屋中的户籍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就想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但是户籍问题本身不属于法律管辖范围内,因为户籍管理制度是由中国人民警察进行登记和处理,其本身属于行政行为,户籍迁移需要公民本人亲自确认才能变更与登记,所以一旦二手房买卖遇到户口不迁的无赖行为,法院是不会受理买方关于要求卖方迁出户口的诉求的。
解决措施与风险规避
那么张某是否无法要求李某进行迁户呢?其实张某在要求李某配合迁户无果后,应当持自己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证明等相关证明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籍科进行申请,通过证明自己已完成房屋买卖的所有手续,要求户籍警对李某进行迁户通知,如果李某仍不配合,公安分局可以将李某的户口强制迁入社区公共户,并让张某的户口成为房屋的唯一户口。社区公共户制度是上海首创的一种户籍管理制度,在我国其他地区也有相应的制度:比如北京的空挂户制度、河北的户口冻结制度等。当然,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户籍迁移条款的约定,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要求法院对合同效力及违约责任进行判定,从而保护买受人的权益。
关于买房合同中迁移条款的约定怎么才算明确呢?首先必须明确办理迁户手续时间,最好明确日期,其次则是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通过订立高额的违约金,约束卖方不迁户的行为,保障买方自身的利益。除了在合同中对迁移条款进行明确约定,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规避此类风险:
(1)寻求律师服务,委托查询房屋户籍情况;
(2)将户籍迁移作为合同效力条款之一;
(3)采取多期付款,在全部手续办理完成后再结清尾款。
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法律小细节,通过此次案例分析,相信大家对二手房买卖的户籍条款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在以后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也能做到心中有数,合理规避买房风险。
买了房子却遇到不迁户的老赖,该如何处理?
作者:秦兵房产律师团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二手房买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不管是日常生活所需还是房地产投资,二手房市场都是非常热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