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乡村治理法律服务探析

来源: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我国乡村治理体系进行了更完善的政策布局,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法治乡村、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以及建设平安乡村等。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如何做到依法治理,如何构建起乡村治理的完善法制体系,从而进一步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乡村治理的主要内容分为: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等十七个具体工作内容。经过归纳,以上十七个具体工作内容可以被归纳到基层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农村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以及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等三个方面。
一、基层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自1979年广西宜州县合寨村自发成立村民组织到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通过并开始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开始在我国逐步建立和推广起来。其中,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1987年11月我国颁布的村民自治管理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从而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为农村基层村委会的自治制度化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在针对基层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管理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重点应该了解的主要内容是村两委(村中国共产党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设立基础条件、村两委的相关管理制度设定以及村两委的“四议两公开”制度运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从而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乡村治理法律服务。
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公布了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中“王顺升诉寿光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 ,该案中人民法院判决限期责令褚庄村村委会限期公开村务信息,能够更好地促进村务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村民知情的权利。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判决的形式维护村民的监督权 、参与权,切实维护广大村民知情的权利,能够更好地促进村务公开,人民法院利用其发挥审判职能、调解职能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依法灵活且有效地解决了乡村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纠纷,极大地改善了乡村地区的司法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与经济秩序的良好发展,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的良好局面的形成,极大地完善了乡村治理的法治体系、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扩大公众参与度是农村基层组织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二、农村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
虽然,在我国多年的改革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规范的管理程序,相关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三资管理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对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各级部门也将农村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纳入重要管理内容。
(一)何为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
一是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是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
三是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没有明确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三是村集体成员三资管理参与度不高;四是村集体三资流失严重;五是村集体经营不透明,管理制度不完善。
(三)三资管理规范化解对策
一是持续开展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二是落实村集体收益的分配制度;三是加强三资管理责任主体意识;四是实时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相分离制度;五是重大事项要经过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六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财务制度;七是建立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四)三资管理中的法律服务机会
一是通过司法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深入实施,以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为纽带,为村(社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是以开展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为抓手,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等专项法律服务;三是针对开展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相分离制度的实施,搭建法律框架范围内的授权委托经营管理机制及完善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四是针对集体资产的处置、交易、使用等环节,结合集体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因地、因事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从而确保集体三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管理。
典型案例:镇江新区姚桥镇石桥村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2018年,石桥村村委会将一处120平方米的集体资产直接租赁给陈某某,未按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进必进”的规定将该租赁项目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石桥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田阿锁作为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际负责人,2019年7月,田阿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
2020中央1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已成为党和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村规民约的法律基础
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村民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规民约,均为村民自治的形式。这可以称为农村事实上的基层“法”,也可以看成是约定俗成的规则的一部分。由于民族的、区域的、山区的、平原的情况千差万别,村村寨寨的规则,或者大同小异,或者会有很大不同,而且自古以来就有,因此,乡村治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和尊重当地的规矩。
(二)村规民约应当重点规范的内容
一是规范村集体、村民的日常行为;二是维护村集体、村民的公共秩序;三是保障村集体及村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五是引导村民民风民俗正确方向。
(三)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中的法律服务机会
一是在深入了解当地民俗、民风的基础上,针对村规民约文本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起草、拟定或进行修订,使之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当地民情。二是制定并完善村规民约考核机制,选择有信誉和威望的村民作为代表,对村规民约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约现象进行处理。
文本范例:
XX村村规民约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会议决策精神,不断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村风民俗
(一)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二)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
综上,乡村振兴是一项国家重点实施的大战略,我们律师一定要敏锐捕捉到这个国家级大战略给乡村治理法律服务市场带来的机会和变化。顺势而动,潜心研究,这必将会是我们“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大展身手的广阔舞台。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