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们连续被拒绝了两次?——刑事会见中的突发情况应对之刚柔并济的谈话技能

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刑事辩护有“三大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实际上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会见和阅卷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是,关于会见问题,总是会有一些地方土政策,遇到死板的值班人员,搞不好就只能白走一趟。

刑事辩护有“三大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实际上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会见和阅卷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是,关于会见问题,总是会有一些地方土政策,遇到死板的值班人员,搞不好就只能白走一趟。
一个字:刚
我上周末去会见就遇到了障碍。根据该市的一般规定,第一次会见需要在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和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因为路途较远,加上是周末,为避免白跑一趟,我还特意打了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安排会见以及会见手续是否有特殊规定,对方并没有说什么(可能他觉得并不特殊),只是告知周末会安排会见且人数比较少,不用预约也可以。
为确保会见,早上六点多就出发了,由于是第一次前往该看守所,在网上查询的地址并不准确,在询问了路人之后,成功地兜了一个大圈。
我拿着材料自信满满地递进窗口,静静地等待。民警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张纸都仔细查看,那认真程度堪比银行职员点钞,只不过TA并没有那么熟练。
“你这个不能见!”
“为什么不能见?”
“你这个材料有问题。”TA指着授权委托书(原件)说,“要加盖律所公章。”
“这是原件,不是复印件,哪里还需要核对哪里需要盖公章?不觉得很奇怪吗?”
“我只是执行规定。”
“复印件我都加盖了公章和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可是原件以及有原件核对的材料,还 需要盖什么?原件就在这,你核对就行了,你要是觉得是假的,你说。你要是觉得是真的,有必要多此一举吗?”
TA没回答我,而是转身上楼去了。一会儿,TA拿了一份红头文件出来,那是某市公安局出台的一份文件,2019年3月1日开始施行,刚刚半个月。TA还特意向我指出划重点部分——所有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结论:材料不符合规定,不给见。
遇到这种突发情况,打道回府吗?
不,刚!该刚的时候还是得刚,只要我们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一、刑诉法规定三证即可会见,我有,凭什么不让我见?是刑诉法大(效力高)还是你的文件大?第二、按照以前的规定,近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就可以了,我盖了。你这是新规定,并没有告知我们律师呀。第三、没有盖章的材料,我都有原件可以给你核对,你核对就行了,实在不行,我给你捺上我的手印,真实性我背书。第四、你要是不让我见,那我就只能向你领导投诉、向驻所检察官投诉,你自己想清楚。”我义正言辞地说。
“我也只是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并没有刁难你的意思。”
听了这句话,我知道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便给TA找台阶下。
“你们的新规定,我们确实不知道,材料哪里不符合你们规定的,我下次给你补上,保证你要什么补什么。但是,今天我大老远赶来,不可能再回去盖公章了,再说行政周末也不上班呀。我也不容易,一百多公里外赶来,如果没能见到,没法给家属交代呀。而且,今天见的这位是未成年人,他的父母都非常担心他,看你也是有孩子的人,多多体谅一下。再说了,我也不是真要投诉你,大家都不容易,互相理解,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精力……”
在新一轮的柔情攻势下,终于同意了我的会见请求,说是让我下次把执业证复印件的公章补给TA。
后来,TA又对我同事(实习律师)的材料表示有异议,说是实习律师必须还要有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甚至还说我们准备的材料至少要3份,因为很可能每一道门都要收取一份……
当然,对于这种不合理要求,我都一一刚回去了。
有理有据有节,我们做足应该做的功夫,面对不合理,该刚的时候还是得刚。
一席话:柔。
到底还是顺利见到了,奈何见得并不顺利。
会见第一步:建立信任关系,确认委托授权。
像往常一样,告知嫌疑人我们是他的哪位亲属聘请的,是为他服务并提供帮助的律师,并确定授权关系。
“你同意我们作为你的辩护律师吗?”
“不同意。”
“我先和你说明一下,我们是来帮你的,为你提供法律服务。我再和你确认一遍,你是否需要我们为你辩护?”
“不需要。”
这种情况比较棘手,是不是直接让他签字捺印说不同意这位律师辩护,然后回去?
显然不能。我知道,现在他对我们充满了戒备心理,觉得我们要么是他父母派过来教训他的,要么是和公安一路的,或者是和之前接触的法援律师差不多(从后面的谈话中我们也了解到,曾经有法援坐班律师提供过咨询)。
这个时候,我想起来了谈判技巧中的“搁置争议”。于是决定先不谈授权问题,直接询问案情相关。一来本次会见的任务可以基本完成,二来先聊其他可以缓和双方关系。
我是一个非常温和的人,说起话来并不会咄咄逼人。又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我就更加注意说话的语气。采取的是谈心式询问,像一个大哥哥一样陪他聊了快一个小时。刚开始爱搭不理,慢慢我们也就聊开了。我不仅要针对案情进行询问,认真倾听他的陈述,梳理清晰案件的整个脉络,同时,还要想办法解决委托授权问题。
是不是青春期逆反心理?
是不是担心律师费?
是不是对案情有误判?
是不是……
带着一系列疑问,在聊完案情后,再次对他进行疏导,争取拿到授权。从家人的关心,家人的身心状况进行生动描绘,让他对家人的付出有所感动。到打消他对律师费的担忧,讲明其父母已经解决。最后,进行利弊分析,我们和法援值班律师有什么区别,我们介入之后能够提供什么服务(提取保申请、不予批捕意见、不起诉意见等),案件的走向是什么,没有律师辩护的后果是什么……
“最后我再确认一遍,你是否愿意委托我们作为你的辩护人?”
“那就同意吧。”
也许是心疼父母,也许是不用自己出律师费,也许是对自由的渴望,不管如何,我感觉,问题总算解决了。
但其实并没这么简单。在回程中,与同事谈起这次大家意料之外的拒绝授权。
她提到了一个我没有注意的点,到底这位嫌疑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动摇,开始重新思考是否要同意授权。
她说,其实嫌疑人回答的案情只不过是他认为我们跟公安、法援律师差不多,又有人来问话,然后将之前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但是,在我跟他说我们会根据这次会见的笔录所了解到的案件情况,综合相关信息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拟定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给检察院,他有可能会提前放出来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开始变得不一样了,他开始感受到我们的不同。
这时候由于习惯,我再次强调了我们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他的态度便从不需要变成希望我们能做些什么,毕竟失去自由的人总是在渴望自由,授权问题总算尘埃落定。
总结
面对突发问题,不能慌不能乱,要冷静。我们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应以问题为导向,去想办法。遇到不合理的,有理有据有节,该刚还是得刚。当然,还得学会给人台阶下,不能遇到阻碍就情绪化,骂人、拍桌子。你耍脾气,TA就耍流氓,最终事情没办成,TA又挨处分,两败俱伤。
当事人不理解,不懂得,慢慢疏导慢慢聊,不能硬来,更不能放弃,因为未经法院判决之人便是无罪之人。我们要了解他的内心在想什么,做出这种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对症下药,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刚柔并济,刑辩律师的必备谈话技能。

——杜文超、冯珈镱


2019年3月26日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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