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叮铃铃,叮铃铃……
小明:小胖吗?我是小明,最近手头有点紧,你把之前从我这拿的70万还给我吧。
小胖:你这是开什么玩笑!我什么时候问你借了70万?
小明:你不是想赖账吧,我这可还有给你的转账记录呢,3月20号转的,转账记录可骗不了人。
小胖:你这是翻脸不认人呀,这笔钱明明是你让我帮你买画的呀。
小明:明明是你自己说你要买画,钱不够才找我借的,画跟我没关系,你赶紧还钱!
你看看咱们的聊天记录,4月10号那天,你说让我把画拍给你看看,还问我大小合适吗,是小胖:不是好拿。我还告诉你这画是精品,买到就是赚到。这画要不是帮你买的,我们会说这些?
小明:你借钱是为了买画,我关心一下,还有错吗?
小胖:反正画在我这,你要就拿走,要钱没有!
小明:那我就去法院告你!
一笔没有借条的所谓借款,
一张用途不明的转账凭证,
一方说是委托购画,
一方说是借钱,
这说不清的70万
到底该如何认定,
我们听听欣法官怎么说。
小明首先需要对于借款事实进行初步的举证,证明他曾经把一笔钱交给小胖,也就是本案中的转账记录。
此时就需要小胖来证明这笔钱不是向小明借的,而是有其他目的,比如本案中的委托购画。
由于小胖已经提出了一个合理解释,并且提供了聊天记录,按照正常人的常理推断,符合委托购画的语境,所以需要小明进一步证明他主张的借款事实。
本案中,两人的聊天记录中没有任何关于借款的内容,如利息、还款期限等。因此,法院依据证据规则最终认定两人是委托购画,并没有支持小明要求还钱的诉讼请求。
金钱往来本平常,
钱款用途要说清。
若要日后少纠纷,
书面凭证不能少。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说不清的70万
作者:王一凡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案情再现 叮铃铃,叮铃铃…… 小明:小胖吗?我是小明,最近手头有点紧,你把之前从我这拿的70万还给我吧。 小胖:你这是开什么玩笑!我什么时候问你借了70万?